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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新銀催收信函出包四年!洩1089人個資 金管會開罰600萬元

    2025-05-08 16:31 / 作者 陳俐妏
    金管會對中信金合併新光金案舉行臨時記者會說明。陳品佑攝
    台新銀行催收信函寄送地址異常,委外廠商信用卡帳單資料錯置所涉缺失,接近4年時間導致客戶個資外洩,影響客戶數共1,447人,金管會表示,台新銀行未完善資訊系統和內稽內控,衡量影響人數時間長短和嚴重性,依據相關法源是可開罰200萬元到5千萬元,依照台新銀的作業疏失開罰600萬元罰鍰。

    針對裁罰事件,台新銀行l表示,第一時間通報主管機關並積極配合調查。後續將進行檢討與修正,確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

    台新銀行於2020年5月1日及2024年5月9日調整信用卡系統地址欄位時,未同步調整催收系統,但2024年8月調整行動銀行地址變更功能時,寫入台幣核心系統規則設計錯誤,分別導致催收系統產出之簽帳金融卡、信用卡及消金產品催收信函地址異常,可能誤寄而產生個資外洩,受影響客戶數共1,089人。

    此外,台新銀行委外廠商辦理信用卡帳單列印及封裝,因委外廠商印表機於2024年11月22日凌晨時發生感測器(sensor)與對位代碼(code)間讀取異常,導致列印帳單正面姓名與背面交易明細/繳款聯分屬不同客戶,受影響客戶數共358人。

    金管會表示,已請台新銀行全面檢視資訊系統進行調整/變更時跨系統間資訊傳輸之正確性,並建立事前、事中、事後檢核機制,且本案相關改善措施應經外部獨立第三人查核並提報董事會報告。另由稽核單位列管追蹤及納入內部查核重點。也請台新銀行強化對委外廠商之管理機制,將改善措施提報董事會,並評估依委外契約向委外廠商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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