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營造工地。廖瑞祥攝
為追求建築效率、環保及經濟,金屬模板已逐漸取代傳統木模板,最近經常有進口業者詢問中國大陸製的「鋁模板」的報關規定。財政部關務署今(10)日表示,「鋁模板」有「鋁模板系統」、「零散鋁模板」及「結構物鋁模板」3種,前2項中國製品可以輸入,最後則是有條件輸入,進口人要注意分辨要點別申報錯誤。
關務署說明,「鋁模板系統」是指具有模具特性之成套模板,供建築澆注混凝土之用,屬於稅則第8480節「模具(Moulds)」之範疇,歸列稅則號別第8480.60.00號「礦物材料用模」,第1欄關稅稅率4%。
「零散鋁模板」則是指未具有模具特性而可拆卸之模板,屬「鋁製品」範疇,歸列稅則號別第7616.99.90號「其他鋁製品」,第1欄關稅稅率5%。
關務署表示,以上兩者均屬大陸物品准許輸入之項目。
至於「結構物鋁模板」是指作為建築結構物之模板,屬於稅則第7610節「鋁製結構物」之範疇,歸列稅則號別第7610.90.00號「其他已完成之鋁製構架及其零件」,第1欄關稅稅率7%,屬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之項目。
「鋁模板」稅則分類。關務署提供
關務署指出,市面上「鋁模板」相關貨物外觀相似,為正確歸列稅則號別,進口人申報進口通關時,請檢附相關原廠型錄、工程圖面及材料清單供海關查核。
隨著建築業對高效率、環保及經濟施工之重視,傳統木模板已廣泛被金屬模板取代。金屬模板不但可採用模組化設計,且具有重複使用率高、施工效率高、表面平整光滑、強度高、重量輕及環保效益等特性。
關務署表示,進口鋁模板依其使用型態及進口態樣不同,適用的稅則及稅率不同,輸入規定也不盡相同,進口人要注意幾項分辨要點,以正確申報貨物稅則號別,加速貨物通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