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越南胡志明市。越捷航空提供
財政部關務署今(10)日表示,因與越南貿易日趨頻繁,自7月上旬起,「每旬報關適用外幣匯率表」,新增越南國家幣別越南盾匯率;將是第29種可以報關的幣別。
據關務署統計,我國去年自越南進口值約為新台幣2,542.9億元,是第11大進口來源國;對越南出口額也有4,578億元,為第8大出口國。今年前4月的平均每月進口約300多億元、平均每月出口也有400多億元。
關務署表示,近期接獲業者反映,我國與越南貿易頻繁,雙方貿易常以「越南盾(VND)」結算貨物交易價格,卻無相應匯率可供辦理報關。為因應業者需求,關務署已於今年5月7日公告修正匯率表,將「越南盾(VND)」納入可報關的貨幣,其按經濟日報亞洲匯市所載「河內越南盾」兌換美元收盤價格折算之,並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