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Meta未在24小時內下架詐騙廣告 數發部再罰250萬!裁罰總額達1850萬

    2025-08-21 19:37 / 作者 戴嘉芬
    Meta未依時限下架涉詐廣告,數發部再重罰250萬元。路透社示意圖
    Meta轄下Facebook平台未於通知後24小時內下架涉詐廣告,數位發展部今日(8/21)宣布,依打詐條例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Meta 250萬元,這已是第3度開罰,裁罰總金額達1850萬元。

    數發部表示,本案源於台北市政府於今年6月18日、7月14日移送Meta涉及違法案件共計1,763則,依案件類型分為:未依詐防條例第32條第1項第1款前段於24小時內下架77則及後段提供委託刊播者等資訊1,686則;數發部於接獲通報後即啟動調查作業,確認通報之涉詐廣告均已下架。

    數發部依《行政程序法》要求Meta陳述意見,並邀集高等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及台北市政府等相關單位與會討論。

    調查發現,Meta雖已配合將台北市政府所提供的95%詐騙廣告下架,但由於本次台北市政府提供的通報案件不是電子檔案,而是紙本資料,Meta在處理紙本通報的速度緩慢,所以仍有5%案件未能符合《詐防條例》規定於24小時內下架。經綜合考量,數發部依同法第39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罰新台幣250萬元,並要求 Meta 於30日內改正。

    另有關Meta涉及違反《詐防條例》未提供委託刊播者等相關資料予台北市政府,經查Meta已將相關資料提供予內政部警政署,符合相關規定。惟後續數發部將請內政部評估建立單一窗口機制,以利業者及地方政府遵循辦理。

    數發部秉持依法行政立場,督促業者落實法遵,除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外,為加速處理流程,數發部將協助各地方政府與4大業者建立電子送達約定,未來透過數發部建置之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以電子通知,即時下架涉詐廣告,降低民眾接觸涉詐廣告之風險。

    數發部今年5月22日認定Meta旗下臉書廣告資訊揭露不完全、未揭露委託刊播者等案,依詐防條例首次開罰100萬元。6月30日,數發部調查發現臉書廣告服務有系統性缺失,違反詐防條例規定,再依法重罰1500萬元。

    戴嘉芬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