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資料照
金管會接連對投信業者開罰,國泰投信及新光投信分別因廣告與內控缺失,遭處以糾正並各罰鍰新台幣60萬元。其中,國泰投信更涉及前基金經理人個人交易申報違規,該名經理人遭勒令停職半年。
金管會指出,國泰投信委託網路行銷公司於論壇張貼宣傳留言,廣告內容過度強調報酬率,甚至足以讓人誤信基金「保證本金安全或獲利」。此外,國泰投信前基金經理人蔡OO於任職期間,利用他人帳戶買賣與基金相同股票,且未依規定申報個人交易,違反證券投信相關法令。
對此,主管機關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對國泰投信處以糾正並罰鍰60萬元,並命令前基金經理人停止執行業務6個月。
至於新光投信,則因提供媒體的基金促銷新聞稿內容涉及「保證獲利」、「投資績效預測」等誤導用語,遭金管會認定違反相關規範,同樣被處以糾正及60萬元罰鍰。
金管會強調,投信業廣告與行銷應遵循誠信原則,不得誇大或誤導,以確保投資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