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洪申翰(右)資料照。徐筱嵐攝
泰博公司涉有不當勞動行為損害勞權引發爭議,工會成員除夕至勞動部陳情,勞動部今(2/16)指出,泰博於二月初陸續解僱工會理事長及工會成員,已嚴重打壓勞工結社權,勞動部絕不容忍。
勞動部表示,裁決委員會已就此案開會,若認定違反工會法,將對公司處最高金額50萬元罰鍰,在勞資爭議期間,將凍結公司移工名額,公司日後申請案件,也會特別標記、嚴格審查,呼籲公司尊重法律。
勞動部聲明指出,一、有關泰博工會與公司不當勞動行為爭議案件,無論是本國勞工或移工,工會法都有保障其結社權,公司於2月初陸續解僱工會理事長及工會成員的行為,已嚴重打壓勞工結社權,不管是本勞或移工,絕不容忍。
聲明也表示,二、工會已於去年11月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目前裁決委員會正盡快處理中,若認定構成工會法第35條惡意打壓工會,將依工會法第45條規定對公司開罰10萬至50萬元罰鍰,若情節嚴重,將以最高金額重罰,並公布公司代表人姓名。
聲明也強調,公司於工會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期間,依法不得對勞工有終止勞動契約或其他不利之行為,勞動部已函請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依法調查,如涉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規定,於裁決期間對勞工有不利對待,將依法裁處雇主20萬至60萬元罰鍰。
聲明也指出,在勞資爭議期間,將會依法凍結公司移工名額,公司日後申請案件,也會特別標記、嚴格審查,呼籲公司尊重法律,不要挑戰勞動部保障勞工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