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發署今日宣布「創投加速創新創業計畫」,以「市場機制」取代「傳統技術審查」,並縮短70%審查時程。經濟部提供
經濟部產發署今(29)日表示,「創投加速創新創業計畫」第一梯次徵案已核定10案,總補助1.76億元,預計成功引導民間投資12.5億元。將再起動第二梯次徵件,透過2項革新,盼未來4年能帶動逾100億元投資效益。
產發署今天舉行「創投加速創新創業計畫」記者會;產發署長邱求慧表示,本案最大特色在徹底變革過往政府補助案的審查思維,具備2大核心差異。第一,以「市場機制」取代「傳統技術審查」。過去補助多偏重學術與技術指標,容易導致市場需求評估不足。新計畫全面導入市場驗證,由最了解市場的創投先行評估、承諾投資並共同承擔風險,確保政府資源精準對接市場需求
第二為大幅簡化流程,縮短70%審查時程。取消傳統繁複的委員審查,改以實務的投資協議直接進入決審程序。透過流程精簡,將過去需耗時100天以上的審查時間,大幅縮短至30天,協助新創企業在關鍵時機落實商業化開發、搶占市場先機。
今天會中也說明第一梯次已核定通過10家表現卓越的新創企業,包括AI領域昂鈜科創、杰發科技、梅科科技,半導體領域的振生及專注於無人機關鍵技術的銓瑞複材,生技領域則有嘉正生物科技、台灣外泌體、奔騰智慧生醫、亞洲準譯等,以及循環經濟沛德永續科技。
投資方則有李長榮化工、長興材料、瑞鼎科技、南山人壽、和碩和鼎創投、豐兆航太、聯電宏誠創投、合庫金控創投、仁寶電腦、大江生醫、李洲科技等等。
產發署同步宣布第二梯次擴大徵案正式開跑,並針對首波執行經驗進行優化與調整。
首先,針對投資人資格再放寬,擴大引進VC:相較於第一梯次僅限CVC參與,第二梯次特別納入VC共同組隊,全方位倍增投資量能。
此外,在計畫補助上也規劃引投效益機制,新創企業只要獲得符合資格之創投「領投」達3,000萬元,政府最高補助2,000萬元;若進一步吸引2家以上創投共同看好、每家「跟投」達2,000萬元,政府補助最高可提高至3,000萬元,全面鼓勵創投加碼投資。
邱求慧表示,「創投加速創新創業計畫」核心定位在於鏈結資源、協助業者拓展商機。在第一梯次成果奠定的基礎上,透過計畫精準配置資金,可望攜手創投領頭羊,持續利用「市場機制選案」與「以大帶小」模式,共同帶動超過百億元的實質投資效益,全面推動台灣核心產業加速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