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氣候與環境變遷,全球積極減碳排,環境永續發展成當務之急,台灣推動以潔淨再生能源逐步取代核電、燃煤發電的能源轉型來因應供電問題;高市府110年成立漁電共生專案辦公室,協助養殖與光電業者申請補助,並向營建署申請「特定區位許可」,永晟綠能是高雄首例屋頂型漁電共生案場,也是全國取得內政部營建署特定區位許可首例。
所謂「漁電共生」是藉土地複合利用,以現有養殖漁業基礎,有條件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在可維持養殖生產利用下同時達成潔淨能源目的;為保護與復育海岸資源,內政部營建署109年依《海岸管理法》公告實施「高雄市一級海岸防護計畫」,其中高雄市漁電共生先行區涉及海岸管理法之陸域緩衝區共約1,261公頃,須向營建署申請「特定區位許可」方可設置。
海洋局說明,漁電共生專案辦公室成立後,永晟綠能是高雄首件申請核准之屋頂型案場具指標性意義,但因該案位於高雄市永安區海岸防護區內陸域緩衝區,而海岸管理審議同時涉及地方與中央部會審查權責,審查過程須兼顧海岸保護與漁電發展,該案建置歷程所克服的議題,有助於後續輔導漁電共生案場建置。
高雄市漁電共生專案辦公室為高雄推動漁電共生單一窗口,海洋局補充,盼藉此重要經驗,帶動漁電共生產業活絡,為養殖產業導入新契機,並透過綠能加值,促進傳統漁業成功轉型,同時提升土地利用價值,增加漁民及地主收入,海洋局將持續協助整合資源、排除障礙,加速漁電共生發展,歡迎業者及漁民朋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