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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一乾貯卡關 台電告贏新北市府 盼儘速啟用

    2023-03-16 19:39 / 作者 吳馥馨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6)日宣判新北市政府應准予核定台電公司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水保計畫第二次變更設計案,使延宕多年無法啟用的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設施露出曙光。台電表示,期盼新北市政府能依法院判決,儘速准予核定本案,讓核電廠除役作業順利進行。




    圖片
    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場圖,翻攝台電官網




    台電說明,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水保計畫已於2013年完工,因未獲新北市政府核發水保完工證明,至今未能啟用。核一廠兩部機組分別已於2018年12月與2019年7月停機後,已進入除役第五年,即將有廠房與設備需要進行拆除,為能展開反應器廠房相關系統組件拆除作業,提升除役過程之安全性並節省系統運維費用,須儘早將用過核燃料從反應爐內移至室外乾施設施,讓拆廠作業可在安全前提下進行。



    台電再次呼籲,新北市政府儘速依判決核定本案,使除役作業能安全順利進行,台電也強調將依核定之水保計畫第二次變更設計確實執行,並全力配合新北市政府完工檢查要求,以確保核廢貯存安全,共創雙贏。



    核一廠除役計畫中,台電為移出核燃料棒,規劃於新北市石門區設置室外乾貯場,相關水土保持計畫由新北市府於2010年核定,同時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後來,台電申辦第一次變電設計也獲核定,並於2013年6月25日完工,再請新北市府進行完工檢查。



    不過,新北市府指台電未依第一次變更設計進行施工,台電因此申請第二次變更設計,並依新北市府審查意見進行修正。但新北市府仍認定台電未依審查意見完成補正,分別在2018年、2019年連續四次不予核定。



    之後,農委會曾命新北市府另為適法處分,但新北市府2020年仍拒絕核定,經台電訴願,農委會撤銷新北市府拒絕核定處分,再命新北市府在二個月另為適法處分。台電另也提出行政訴訟,請求撤銷不予核定水保計畫第二次變更設計的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台電自2013年11月7日申請水保計畫第二次變更設計以來,已提出13次補正資料,卻仍遭新北市府以同樣理由不予核定。在這次訴訟過程中,新北市府也未能具體說明還有哪些項目必須檢討。



    合議庭認為,台電此一變更設計申請已符合法規標準,新北市府無不予核定的裁量或判斷空間,判決台電勝訴,令新北巿府須作准予核定的行政處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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