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0日,英國國會通過協助死亡合法化法案,支持者欣喜不已。路透社
英國國會議員20日以些微差距通過法案,將允許對末期病患實施協助死亡。在此之前,英國社會對此議題進行橫跨政治、宗教與法律的激烈辯論,國會的表決結果為相關討論劃下句點。英國首相施凱爾也在表決中投下贊成票。
路透社、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
CNN)報導,英國下議院以314票贊成、291票反對,通過這項在英國社會引發分歧的法案,接下來將送交上議院進行最終審議。
該法案允許預期壽命低於六個月的末期病患,在擁有自主判斷能力的前提下以藥物結束生命。患者的決定須經兩位醫師及一個審查小組的同意。
目前加拿大、美國部分州分及歐洲多國均允許某種形式的協助死亡(assisted dying),藥物由醫師開立,但須由患者自行施打;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等國則允許由醫師執行的安樂死(Euthanasia)。
2025年6月20日,英國國會通過協助死亡合法化法案,反對者抗議。路透社
英國這次提案大致比照美國奧勒岡州模式,僅適用於末期病患;瑞士、荷蘭與加拿大則允許對任何重大痛苦者實施協助死亡。
目前在英格蘭與威爾斯,協助他人自殺仍屬犯罪,最高可判刑14年;替他人實施安樂死則被視為謀殺或過失殺人。
法案雖通過 但爭議更多雖然法案最終通過,但部分反對者卻因結果而更加振奮,因為這次表決中,投贊成票的議員比去年11月少了16人。這可能是因為法案在委員會審查階段的修改引發爭議。
其中最受矚目的變動是,原本要求每個個案需經兩位醫師及一名法官審核,但後來改為僅需兩位醫師與一個三人小組核准,理由是憂心法院案件因此塞車。
目前全球僅有少數國家允許某種形式的協助死亡,不過相關法律規定差異極大。英國這次提出的法案大致比照美國奧勒岡州模式,僅限於末期病患,並未如瑞士、荷蘭與加拿大般,允許針對所有受重大痛苦者提供協助死亡。
這也與「安樂死」(euthanasia)不同,後者是由他人為解除痛苦而主動結束病患生命的行為。
根據現行法律,在英格蘭與威爾斯,協助他人結束生命仍屬犯罪,最高可判處14年徒刑;若實施安樂死,則會被視為謀殺或過失殺人。
支持者:患者有權選擇如何結束生命這項法案表決之際,英國社會也對「國家是否該干涉個人臨終選擇」展開激辯。20日是英國國會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對該法案進行表決。
支持法案者包括BBC主持人蘭森(Esther Rantzen)。已進入肺癌晚期的她認為,協助死亡合法化之後,數百萬人可免於不必要的痛苦。
提出該法案的工黨議員李德彼特(Kim Leadbeater)表示,法案若未獲通過,「未來多年我們還將聽到許多末期病患及其家人的悲傷故事,包括痛苦、創傷、自殺未遂、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獨自前往瑞士診所、甚至接受警方調查。」
她強調,這不是「在生與死之間選擇」,而是攸關「末期病患選擇如何結束生命」的權利。
反對方:應改善的是安寧療護系統反對者則從宗教與倫理角度提出質疑,並批評立法過程不夠透明。前首相布朗(Gordon Brown)罕見在《衛報》撰文,主張政府應優先改善運作不良的臨終照護系統。他表示:「這項法案賦予協助死亡的法律權利,卻未保證垂死病患獲得高品質安寧療護的同等權利。」
工黨議員福斯克洛夫特(Vicky Foxcroft)則說:「病患要的是我們幫助他們活下去,不是幫助他們死亡。」
由於法案極具爭議,各黨開放議員依自身意願投票,不受政黨拘束。身為首相的工黨黨魁施凱爾(Keith Starmer)投下贊成票,但受到批評,反對方認為他不應表態,以免影響議員投票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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