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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警你死路一條」台女新加坡擄人強討480萬賭債 遭判10月

    2025-12-03 16:47 / 作者 國際中心
    一名台灣女子在新加坡犯下非法禁錮罪,今天(12/3)在新加坡法院認罪;圖為綁架示意照,非案發場景。Pexels
    一名台灣女子林美去年在新加坡禁錮一名女性肉票,肉票欠她2.5萬新元(約60萬元台幣)賭債,她與中國籍男同夥制伏肉票,強討20萬新元(約483萬元台幣),將肉票綁縛5小時致多處受傷,林美今天(12/3)在新加坡法院認罪,被判入獄10個月。

    新加坡《聯合早報》、《海峽時報》報導,本案被告為台灣女子林美(Lin Mei,音譯),2023年11月新加坡49歲婦人因賭博,欠她2.5萬新元(約60萬元台幣),被告為討錢,夥同同住室友36歲中國籍男子吳志炳(Wu Zhibing)綁架肉票。

    去年2月,被告打電話約肉票凌晨2時見面,要被告開車一同前往惹蘭布羅(Jalan Buroh)一帶的貨倉,抵達後被告謊稱貨倉裡有一只裝滿鈔票的行李箱,要肉票幫忙找。肉票在漆黑無燈的貨倉蹲下摸索行李箱,被告與中國籍同夥吳志炳突襲,將黑色袋子套在她頭上。

    肉票拚命掙扎,被告與同夥抓她頭部、喉嚨和雙腿壓制,用塑膠束帶綁她手腳,固定在椅子上,之後將套頭黑袋換成眼罩,使她目不能視。

    從凌晨4時起,被告不斷向肉票索要錢財,要肉票償還20萬新元(約483萬元台幣)才肯放人,肉票最後請託朋友墊款3萬新元(約72.5萬元台幣),被告於上午9時釋放肉票,還警告她若報警便「死路一條」。

    肉票獲釋後立刻報警,被告當天落網。控方指肉票被禁錮長達5小時,由於禁錮時間長、程度嚴重,臉部兩側瘀傷2週才痊癒;左眼充血,眼下出現紅印,雙手雙腳有束帶勒痕,這些痕跡約2個月才完全消退。

    被告林美今天(12/3)承認非法禁錮罪,遭判10個月;中國籍男性同夥吳志炳,已在5月被判入獄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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