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日,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涉「一馬案」宣判,支持者在吉隆坡高等法院外關心判決。路透社
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因涉「一馬案」貪腐,吉隆坡高等法院上週五(12/26)判其25項罪名全部成立,刑期15年。媒體指法官批評辯詞「有漏洞、不可信、係偽造」,納吉稱對許多事不知情、遭蒙蔽,法官也不採信,稱他有良好家世與政治、學術背景,非「土包子」,不可能一無所知。
前總理納吉(Najib Razak)涉「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簡稱一馬)貪腐案,被控挪用「一馬」逾22.7億令吉(時約168.3億元台幣)巨額資金,2018年開庭,納吉納吉不認罪。 法官上週五(12/26)判他4項濫權及21項洗錢罪名全部成立,同日稍晚宣判刑期15年。
2025年12月26日,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赴吉隆坡高等法院,出席「一馬案」宣判庭。路透社
馬來西亞《新海峽時報》報導,高院法官西奎拉(Collin Lawrence Sequerah)在庭上與納吉律師群數度有激烈言語交鋒,氣氛緊張。彭博社等媒體報導,法官花了超過3小時逐一反駁納吉抗辯。
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12月26日被判3項濫權及9項洗錢罪名成立,圖為他22日被獄警護送下赴吉隆坡法院出庭。路透社
馬來西亞華裔富商劉特佐(目前在逃)曾協助納吉成立「一馬」,納吉主張對本案中許多不法情事並不知情,是遭劉特佐和「一馬」高層蒙蔽。
法官反駁指納吉出身好,又有政治和學術背景,並非「土包子(country bumpkin)」,憑他的政治、行政經驗,不可能對一馬案一無所覺。法官也指劉特佐能直接對「一馬」管理層下達指示,是因有「國內最有權勢者的許可與撐腰」,否則此行徑「只有瘋子才會做」。
馬來西亞貪腐大亨劉特佐。路透社
法官表示考量證人證詞、電郵與會議記錄、資金流向等,可看出劉特佐是納吉的「代理人、協調者和促成者」,指劉特佐與納吉有「明顯密切關係」是「確鑿的事實」,「被告(納吉方)試圖與劉特佐撇清關係的說法顯得蒼白無力。」
此外,納吉稱匯入他個人銀行戶頭的大筆款項是沙烏地阿拉伯王室的政治捐款,法官也批評此說法「有很多漏洞」,包括納吉提出的4封沙國王室捐款信件已裁定為偽造,納吉也拿不出任何與沙國捐款人事前溝通、事後致謝的記錄,判定「沙國王室捐款」說法不可信,這些錢實際為「一馬」公司的基金。
納吉現年72歲,若上訴失敗又未獲元首特赦,他刑滿出獄時將年近90。
2025年12月26日,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涉「一馬案」宣判,支持者在吉隆坡高等法院外關心判決。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