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美聯社資料照片
中國明定追究境外人士責任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下稱《民族團結法》)週三(7/1)上路,在國際社會掀起一片譴責聲浪。美國多位國會議員已發表相關聲明,參眾兩院也都有議員提交相關決議案;兩黨議員也聯名致函國務卿盧比歐,要求美國正式譴責該法。
中國《民族團結法》主張,民族團結的事業堅持由中國共產黨領導,且可究責境外組織與個人等。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由中國人大於今年3月通過,共有7章65條,涵蓋教育、語言、出版、網路、企業活動、宗教,並涉及香港、澳門、台灣及海外華僑。該法列明,組織、策劃、實施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或宗教極端活動,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煽動或資助實施上述行為,構成犯罪者,也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令國際社會高度關切的是該法第63條的境外追責規定,明定任何「境外組織和個人」若針對中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都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美國之音報導,14名來自共和與民主兩黨的美國眾議員已聯名致函國務卿盧比歐(Marco Rubio),要求國務院譴責《民族團結法》。信中寫道,該法非但沒有促進各民族間的真正平等,反而是將中共針對藏人、維吾爾人、南蒙古人及其他非漢族群體的「強制同化運動」以法律形式固定並擴大。
信中特別提到其中「必須引起警惕」的規定,因為這些規定為中國當局針對境外的民主倡議者、藏人、維吾爾人、南蒙古人、香港人及其他人的行動,提供了所謂的「法律依據」。
信中強調,《民族團結法》應被視為中國政府更廣泛的跨國鎮壓行徑的一部分,也直接威脅海外社群與人權倡導者的權利與安全,包括美國的公民社會組織和議員。
這封信是民主黨眾議員麥高文(Jim McGovern)、肯納(Ro Khanna)和共和黨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帶頭連署,其他參與連署的眾議員還包括10位民主黨議員和一位共和黨議員。
在參議院方面,美國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里契(Jim Risch)、外委會民主黨首席議員夏亨(Jeanne Shaheen)及共和黨籍參議員匡希恆(John Curtis)、巴德(Ted Budd)、葛蘭姆(Lindsey Graham),民主黨籍參議員默克利(Jeff Merkley)、羅森(Jacky Rosen)、凱恩(Tim Kaine)、達克沃斯(Tammy Duckworth)也發表聲明,對《民族團結法》表達關切。
中央社引述聲明指出,該法內容要求順從中共的意識形態,即使是境外人士,若被中國政府認定有破壞「民族團結與進步」之嫌,都可在中國被追究法律責任,「這項定義廣泛的立法賦予北京近乎無限的權力,起訴那些發聲反對北京壓迫的人,並使其繼續構建合法化其跨國鎮壓的法律架構」。
此外,匡希恆與另一共和黨參議員班克斯(Jim Banks),以及民主黨參議員羅森(Jacky Rosen)和默克利也聯袂提出一項跨黨派
決議案,譴責《民族團結法》將強制同化、文化抹殺和意識形態控制制度化,呼籲總統川普評估實施相關制裁。
自中國領導人習近平2012年上台以來,中共致力於推動新疆、西藏及其它少數民族首先認同自己為愛國公民。美國之音引述「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組織亞洲區副主任王松蓮(Maya Wang)指出,《民族團結法》是中國政府又一個令人警惕的收緊意識形態管控舉措,意圖「為現行的鎮壓行徑和針對少數族群的強制同化政策尋求正當性,並進一步管控中國國內外的言論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