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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鑽分案漏洞護航電玩!「最貪女檢」陳玉珍判12年 7度闖關假釋全遭駁回

    2026-07-02 11:36 / 作者 呂志明
    法務部矯正署。翻攝官網
    被司法界稱為「最貪女檢察官」的台高檢署前檢察官陳玉珍,因長期收受賭博電玩業者高達2300萬元的賄款,2019年遭判處有期徒刑12年定讞並發監執行。入獄至今已服刑過半的她,日前第7度向法務部矯正署申請假釋,但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審查後認定,陳女身為執法者卻嚴重破壞公權力公正執行,日前再度駁回其申請。

    回顧這起震驚司法界的貪瀆大案,現年60多歲的陳玉珍為司法官學院25期結業,堪稱資深辦案高手,歷任宜蘭、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甚至曾參與偵辦國家級大案「尹清楓命案」,前途原本一片光明。不料,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現已裁撤)當年啟動「正己專案」查緝司法官集體貪瀆時,查出陳玉珍不僅沒有站在第一線打擊犯罪,反而扮演起犯罪集團的「地下大傘」。

    這起跨越長達近7年的貪腐勾當,始於1996年陳玉珍結識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施男為了尋求檢方庇護以順利經營電玩店,自1999年12月起至2006年6月止,連續按月向陳玉珍行賄25萬元。陳玉珍收賄後,利用當時地檢署「後案併前案」的分案規則漏洞,刻意將施男名下涉嫌賭博等所有新案件,全數灌入自己負責偵辦的舊案中,隨後再利用檢察官的裁量權,濫權給予不起訴處分。這套「一條龍」的包庇手法,讓她不法獲利高達2300萬元。

    陳玉珍一審被依貪汙罪判刑12年,她隨後提起上訴。在二審審理期間,她屢屢以罹患精神疾病為理由不斷請假,試圖拖延訴訟進度,但仍被判刑12年。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後,於2019年2月27日遭駁回定讞,陳玉珍隨即於同年3月發監至桃園女子監獄服刑,並於2021年7月申請轉至台中女子監獄附設外役分監服刑迄今。

    隨著刑期過半,陳玉珍近期頻頻爭取假釋機會,卻連續7次遭到矯正署駁回。審議委員會直言,陳玉珍當年是指揮偵查犯罪的主任檢察官,卻知法犯法、利用職權包庇賭博犯罪長達7年,嚴重踐踏司法威信,因此認定她現階段仍不符合假釋條件。

    其中,她在2024年7月聲請假釋,台中女子監獄決議通過,但矯正署卻以「擔任檢察官知法犯法」為由駁回,她打行政訴訟反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矯正署已踐行法定程序,本案查無濫權違法,應尊重行政機關判斷,因此判陳玉珍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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