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日眾院通過《皇室典範》修正案 原宮家男性可透過收養恢復皇籍

    2026-07-10 23:03 / 作者 國際中心
    日皇德仁和皇后雅子1月2日在新年一般參賀中,現身宮殿陽台向群眾揮手致意。路透社
    日本國會眾議院全體會議10日表決通過《皇室典範》修正案,修訂後的法案允許原宮家的男性後裔透過收養恢復皇籍、生養男性後代,以延續天皇制度。

    共同社報導,官房長官木原稔在國會答詢時,就「皇位繼承僅限男系男子」的現行規定表示:「這是考慮到了自古以來毫無例外一直維持至今的重量。」

    修正案規定,對於來自11個原宮家、成為皇族養子的男子,其兒子可有皇位繼承資格。

    木原強調「這是基於現行法律的結果」,但也表示修法並不意味著要限制今後的討論。

    修正案的兩大主要內容,包括「女性皇族婚後仍保持皇族身份」與「接納11個原宮家的男系男子作為養子」。

    修正案也規定,與普通國民結婚後的女性皇族也適用「住民基本台帳法」 ,木原在眾院議院營運委員會表示,「有必要讓配偶與子女作為一個家庭順利地生活」。他也指出,沒有女性皇族的配偶和子女變為皇族的先例。

    現行《皇室典範》中規定,可依據本人意願脫離皇籍的年齡為15歲以上,木原對此說明稱「養子的年齡也與此保持一致,設定為15歲以上」,對於附則中「每30年進行修改」的規定,他認為這同時適用於女性皇族保持身份方案和養子制度方案。

    宮內廳次長緒方禎己透露,原11個宮家的男系男子與天皇之間相隔36親等至38親等。

    根據修正案,可以成為養子的是1947年脫離皇籍的原11個宮家中、沒有配偶和子女的15歲以上男子。在被接納為養子的那一刻即成為皇族,且不能依據本人意願脫離皇族身份。

    養子本人沒有皇位繼承資格,但如果其後代為男性,則擁有繼承資格,這是並非天皇直系的「旁系」也有可能成為天皇的制度。

    關於女性皇族,修正案刪除現行《皇室典範》第12條「與天皇及皇族以外人士結婚時失去皇族身份」的條文。修法後,與皇族以外男性結婚的女性皇族會成為住民基本台帳法的適用對象。

    對於婚後仍留在皇室中的女性皇族,修正案未寫明其「配偶與子女」的身份如何處理,他們將保持普通國民身分。
    國際中心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