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測速照相「桿王」出爐。資料照片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今天公布統計資料,北市去年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取締件數共29萬5907件,其中水源道路往南的測速桿就占2萬4068件,2度成為「桿王」。
為維護用路人交通安全,北市警方在轄內多處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桿以協助取締超速違規車輛。根據交通警察大隊最新統計資料顯示,民國112年轄內固定式測速照相取締件數共計29萬5907件;相較111年的32萬8212 件,有明顯減少情形。換算北市去年超速罰鍰約進帳逾新台幣3億元。
同時,北市去年前10大固定式測速照相取締路段及件數,前3名依序為水源道路往南的測速桿,全年共取締2萬4068件;其次為環河北路三段葫蘆街往北的1萬9727件;第3名則為仰德大道二段29巷(往下山方向)有1萬3287件。
另外7名分別為,市民大道與東寧路西向東的1萬2802件;承德路四段百齡高中往北的1萬2163件;北安路303號的1萬1204件;明水路325號前北安國中前往東的1萬137件;信義快速道路北往南文山隧道出口處的9633件;仰德大道四段格致國中往下山方向的9230件;羅斯福路五段204號的8318件。
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員沈聖揆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行車超速將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另外,若行車超過規定最高時速40公里的嚴重超速,將加重處以6000元至3.6萬元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