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籍男子去年搭機來台時竟在座位上抽起電子煙,遭檢方起訴。示意圖,廖瑞祥攝
一名馬來西亞籍男子去年11月間搭機來台,降落前一時無法忍耐,竟在長榮航空機上抽起電子煙,空服員發現後予以告誡制止,並通知航警局處理,桃園地檢署偵結,將男子依《民用航空法》起訴。
起訴指出,馬來西亞籍男子去年11月25日搭乘長榮航空BR228班機,從馬來西亞吉隆坡飛往台灣桃園機場,準備來台進行商務行程,班機下午3時30分起飛,航程預計4小時55分鐘。期間男子明知航空器關閉艙門並經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布起飛至開啟艙門止,不得於航空器上使用干擾飛航及通訊器材,仍無法忍耐,於6時50分在經濟艙座位上直接抽起電子煙,經吳姓空服員發現制止,並通報警方。
男子在警詢時坦承使用電子煙,檢方另根據空服員證詞,及查扣的電子煙等證據,認定男子違反《民用航空法》犯行明確,除將電子煙沒收,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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