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穿越使用手機要罰500元,交通部次長林國顯提醒,《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有相關的規範。交通部提供
行人穿越時使用手機要開罰500元引發民眾關心,交通部常務次長林國顯今(6/27)日表示,道路是大家共同使用的空間,每個人的安全都是交通部最重視的原則和目標。大眾關心的行人穿越時使用手機的狀況,交通部的態度很清楚,因為使用手機而影響自身或其他人的交通安全,甚至造成交通秩序混亂,這樣的行為當然是不妥當的。
林國顯提醒說,其實現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就已經有相關的規範。如果真有已經影響交通安全的情況,現場執勤的員警可以依個案判斷,依法處理、開罰。
林國顯表示,交通部會持續加強宣導,不論開車、騎車還是走路,安全永遠是最重要的事。讓用路更安全,需要大家一起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