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號楊梅休息站今年一月時發生電動車自撞火燒車,導致4死4傷,運安會調查後發現實際匝道轉彎半徑與竣工圖不符。桃園消防局提供
國道1號楊梅休息站1月25日發生電動車撞上匝道分隔島釀4死4傷,運安會近日公布事實資料報告提及,實際匝道轉彎半徑與竣工圖不符。運安會今天表示,後續待分析與事故關聯性。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執行長林沛達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這份事實資料報告分別列出現況與竣工圖數據,但還未進行綜合性比對,與事故之間安全關聯性還待進一步分析,後續將盡快完成最終報告,但需等待原廠提出相關資料。
運安會近日公布今年1月25日「電動小客車國道1號往南楊梅休息站匝道-自撞後起火事故」事實資料報告。該報告指出,楊梅休息站自110年12月25日啟用至114年5月底止,入口匝道附近共發生14件事故,其中車輛撞擊穿越性匝道與小型車停車場匝道分隔島鼻端事故就有11件,至於因涉及開啟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則有5件。
為確認事故路段道路工程相關現況,是否符合法規或原設計規範,運安會專案調查小組比對匝道線形及匝道橫斷面配置情形,發現部分量測道路實際數據與竣工圖不一致。
報告指出,依據楊梅休息站竣工圖,其穿越性匝道71K+002至71K+226為直線路段,71K+226至71K+262路段轉彎半徑為1000公尺(平曲線長度36公尺),71K+262至71K+437為直線路段;比對運安會空拍圖、現場照片及CCTV影像,該路段平曲線自71K+240至71K+276間,轉彎半徑介於350至850公尺(平曲線長度約35公尺)。
報告提到,楊梅休息站穿越性匝道內外兩側分隔島間鼻端距離為33公尺,依「公路路線設計規範」規定連續匝道鼻端最小距離,設計速率60公里/小時,容許最小值為90公尺。
針對運安會報告提及楊梅休息站道路設計不符規範,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透過文字訊息說明,平曲線長度包含緩和曲線及圓曲線長度,本段依設計速率60公里/小時,設計半徑已達免設緩和曲線標準;另規範規定超高漸變應設置於緩和曲線路段,當未設緩和曲線時,超高漸變長度60%至80%建議設於直線段,即直線段具緩和曲線功能,因此該圓曲線(R=1000公尺)加上前後部分直線段長,總和已超過85公尺。
至於連續匝道鼻端距離,高公局指出,因楊梅休息站是服務高架車流使用,為避免交織,設計是禁止平面車流外切至休息站,外側2車道已利用相關標線標誌,提前告知駕駛人各車道前往地點,應無規範連續鼻端檢討適用。
高公局表示,規範所採用鼻端是指車道可分匯流處相鄰車道或路肩邊界交點,而非實體鼻端間距離,該區實際距離應為181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