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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媽媽我不想去學校!「自學VS到校上課」大家怎麼看

    2021-11-15 11:33 / 作者 蔣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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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學」是大家熱議的話題,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對。(圖片來源/免費圖庫Pixabay)




    何謂自學?



    「自學」顧名思義就是在家教育(homeschooling, home education),以家庭或個人主導的學習。



    根據教育部統計,台灣108學年度全國自學生人數為8254人,相較於103學年度的2832人增加了5413人,約2.9倍。不過,自學生必須透過「特殊選材管道」才能升大學,錄取率僅5%。



    自學哪裡好?



    自學讓孩子成為學習主體,主動探索新知一改過往的填鴨模式。另外,自學讓孩子能與家長共同討論學習方式、方向、內容和目標,有機會把興趣發揮成專長不受干擾。



    研發藍光 LED 榮獲 2014 年度諾貝爾物理學獎的日本科學家中村修二,就是最出名的自學倡議者之一。中村於2015年1月16日東京駐日外國記者協會記者會上,抨擊東亞的教育制度根本是在「浪費時間」,直指年輕人只想考名校,錯過多元學習的機會。實際上,中村修二出生於相當普通的漁民家庭,並考入日本三流大學德島大學。德島大學並無物理系,中村對物理的深刻了解完全是自學的結果。



    19歲才念第一所學校的清大女孩陳慧潔,與創辦「野雪塾國際滑雪學校」的陳明秀皆是台灣相當著名的自學生。



    陳明秀說,只有真正需要大學文憑或該知識只有大學能提供,她才會去讀。陳明秀認為,最好的學習方式是「做中學」,如同她在滑雪中獲得非常多實戰經驗。陳慧潔則建議,在自學前,學子們要思考自己的動機是什麼?想在過程中得到什麼?不然會非常迷惘。



    他們為何反對自學?



    然而,有人支持自然有人反對。反對者認為自學讓孩子失去與同儕互動的機會,且學校能提供更多的學習資源。而教育體制內的老師具備專業背景,但並非每位家長都有這樣的能力。瑞典與德國就是明訂自學違法的國家。



    瑞典於2010年通過新教育法,明文規定唯有父母能提出合理原因,例如孩子生病無法到校、剛移民需在家自學銜接等等,不然孩子們都要去學校上課。若家長執意要孩子在家自學的話,會被處以18萬克朗(約新台幣72萬元)的罰鍰並判處社會服務令,最嚴重則是褫奪監護權。



    不少瑞典人認為,唯有到校上課才能有與同儕互動的機會,甚至有人覺得孩子在家自學會養成反社會情節。



    父母需要強大心臟



    《在家自學的四個孩子》的作者許惠珺指,自學最大的意義是家長在旁帶領學習。因此,自學對於無法全日陪伴孩子只能適度參與的雙薪家庭來說,可能不是最好的選擇。另外,相較於在體制內學習,自學的變動性較大,父母需要更強大的心臟。



    全球在家教育交流平台理事陳怡光則表示,家長必須依照孩子的興趣和需要,去安排及規劃。家長要意識到自學並非個人教育理念之延伸,反而要先了解孩子的學習風格,再去找最適合的學習方式。



    至於那些孩子剛自學而手足無措的家長,陳怡光提醒不要預設立場,邊走邊看,就會看到最適合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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