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學輔法》修正案。資料照。蘇聖怡攝
立法院今(11/29)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修正案,大幅調整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的員額配置和人員待遇。教團國教行動聯盟指出,相關配套措施的落實將是修法能否奏效的關鍵,呼籲教育部加速解決輔導主任兼任問題,並設立公開進度追蹤機制,確保政策真正惠及學生。
此次《學輔法》修正內容中,國小輔導教師配置由現行24班設1人,調整為20班設1人;國中由15班設1人,改為12班設1人;同時針對專業輔導人員如心理師及社工師進行補充規範,規定當學生總數達4500至5000人時,需增設1名專業輔導人員,並允許主管機關根據輔導案量靈活調派人力,以回應各校實際需求。
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現行《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規定,輔導室主任由專任輔導教師兼任,導致行政與輔導工作難以兼顧,特別是在小型學校,此安排更加影響輔導服務的質量,本次修法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在一年內提出具體解決方案,確保專輔教師擔任主任後,其遺缺的輔導工作能妥善安排。
根據《學生輔導法》第22條規定,專任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的配置應於108年起逐年增加,自106年起,每5年由中央主管機關進行檢討。然而,此一檢討程序已延宕兩年。
王翰陽指出,本次修法雖奠定輔導體系的法律基礎,但政策成效仍需仰賴配套措施的完善實施。國教盟建議,教育部應設立公開進度追蹤機制,定期向社會公布人力配置及政策執行的進展,並建立有效的監測與評估體系,以確保資源能切實幫助需要輔導的學生。
另外,此次修法也進一步明確學校教師、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的分工合作機制,賦予中央及地方教育機關共同制定執行規範的責任,有助促進跨專業合作,提升發展性、介入性及處遇性三級輔導的運作效能,確保學生能獲得更即時且全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