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發生性平事件,決議遭法院撤銷。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台大一名女博士生3年前,向校方性平會提出性騷擾申訴,指控遭女舍監親吻、磨蹭、咬手臂、傳示愛簡訊、連續撥打電話等騷擾行為;台大校方性平會調查後,決議認定「不成立」,女博士生不服打行政訴訟。北高行認定台大性平會議有3名委員是違法代理出席、會議組織不合法,因此判決撤銷校性平會的處分。校方表示已經上訴。對此,女博士生今天(11/24)痛批台大太離譜,須正視受到的侵害。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伍麗華、新北市議員黃淑君,陪同當事人舉行記者會。台大學生會也陪同當事人舉行記者會,針對台大拒不重啟調查表達深切遺憾與強烈不滿,認為校方藐視司法、程序失當、對被害人救濟不足,呼籲校方重啟調查、勿再上訴。
女博士生沉痛指控,「今天是第1155天,已經超過3年了,至今台大仍是以最高機密來保護舍監的工作位置,讓我無從得知、無從迴避,如今連法院都明白告訴台大,你們錯了,你們錯得離譜,台大就應該要正視我受到的侵害。」
張雅琳呼籲校方立即確實遵守判決內容,並放棄繼續上訴。伍麗華表示,台大應依判決重啟調查、還給學生對性平會的信任,教育部也應建立監督與問責機制,確保各校性平程序落實。
台大今天發出聲明表示,此案已於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校方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大調查程序,對此案已於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主因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並未對性騷擾不成立的調查報告表示意見,而是用性平會委員不可由他人代理的理由撤銷處分,此見解於法理上有重大爭議,也與現行的「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規定矛盾,並對教育現場實務有重大衝擊,因此台大希望能上訴到最高法院,請求釐清此法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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