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圖是藝人坤達(資料照,TISSOT提供),右圖是王大陸。取自王大陸臉書
新北地檢署偵辦閃兵弊案14日偵結第二波,涉嫌逃兵的藝人修杰楷、陳柏霖、謝坤達、張書偉、廖允杰5人,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各求處2年8月徒刑。據了解,檢方也針對第1波起訴者具體求刑,王大陸則依刑法偽造文書罪求刑1年。
《中央社》報導,檢察官針對第1波起訴的役男具體求刑,4個月兵役者求刑1年,1年兵役者則求刑2年2月。
至於王大陸當時因集團主嫌陳志明入監,未能完成後續逃兵犯行,雖不構成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但也依刑法偽造文書罪求刑1年。閃兵二班的部分,新北地檢署查出,犯罪集團首腦陳志明於2010年至2011年間,明知役男修杰楷等5人並無罹患高血壓疾病,仍向其收取新幣10萬元至30萬元不等費用,教導役男申請體位複檢,並利用自費附掛的24小時血壓機造假檢測結果,使役男兵籍資料從「常備役」變更為「替代役」或「免役」。
此後,陳志明於2021年至2024年間,再次以類似手法協助古姓等5名役男規避兵役,收取10萬元至22萬元不等費用,並指示憋氣影響血壓檢測或安排槍手代檢,取得重度高血壓診斷證明書,進一步申請免役。
至於閃兵三班,主動自首的Energy前成員唐振剛、金鐘視帝薛仕凌,藝人阿達等3人,新北地檢署另案偵辦中。
從藝人閃兵一班起,已有18名藝人涉案,包含6月起訴的王大陸、陳零九、威廉、陳大天、大根、李銓、阿虎、前男團SpeXial成員Teddy(陳向熙)、模特兒陳信維、舞台劇演員黃博石10人。14日再起訴5名藝人修杰楷、陳柏霖、Energy成員謝坤達、張書偉、棒棒堂小杰(廖允杰),加上自首的唐振剛、薛仕凌、阿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