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的慢箋用藥要記得先去領。陳品佑攝
農曆春節7天連假即將到來,衛福部健保署今(1/23)日提醒,因應醫療院所減診或停止門診、藥品調劑服務,為避免慢性處方箋的民眾用藥中斷,放寬用藥落在春節期間者,可在1月29日起提前領取下個月藥品。
春節從2月8日起至14日共7天,配合醫療院所減診或停止門診、藥品調劑服務,健保署表示,若民眾上次給藥天數的最後一天,落在春節期間113年2月8日至113年2月14日者,可提前於春節前10天回診請醫師開立處方箋或持慢箋領取下個月藥品。
健保署署長石崇良指出,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慢性病患的長期用藥處方箋,目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效期,是依醫師實際處方給藥日數計算,最多90天,並分次調劑,每次給30天以內的用藥量。
石崇良強調,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的民眾,必須於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才可以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一個月的用藥;提醒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記得提前領藥,即可用藥不中斷,安心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