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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安們」別想再爽用!健保停復保12/23廢止 衛福部:全民權利義務一致

    2024-12-20 13:01 / 作者 陳怡穎
    健保卡。資料照
    台灣醫療高水準、低收費,不少人即使旅居海外,仍會安排回國接受各種醫療檢查。衛福部日前宣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預告將於本月23日廢止健保停復保制度,回歸全民強制性納保精神,確保國民的權利義務公平一致。

    健保停復保制度因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而引發爭議,一名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李姓女子,因長年旅居國外辦理健保停保,未料返國短暫探親期間,健保自動復保,事後她被追繳2000多元健保費,進而提起釋憲聲請。憲法法庭於2022年裁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項第2款及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未獲母法明確授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要求衛福部於兩年內完成修法,否則相關條文將失效。

    衛福部審酌公平性及保險道德風險,回歸全民健保強制納保原則,於上(11)月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草案,預告期間無異議。根據修正案內容,自本(12)月23日起,健保停復保制度全面廢止,並刪除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中停復保相關條文。

    另外,修正案內容也依信賴保護原則,增訂過渡條文,113年12月22日以前已辦理停保者,仍可維持停保,但應於「返國當天」就依規定辦理復保,且復保後不可再停保。

    衛福部指出,未來只要設有中華民國戶籍,無論是否居住國內,皆須持續參加健保並繳納保費。以下為健保停復保修正案主要變革重點:

    取消停復保制度:凡擁有中華民國戶籍者,不再因旅居海外超過六個月而停保。

    過渡條文保障權益:在2024年12月22日前已辦理停保者,仍依現行規定處理,但返國後需立即復保且不得再停保。

    駐外人員納入規範:政府駐外人員及其隨行配偶、子女,亦需於返國當日復保並維持納保。

    戶籍遷出國外者健保資格調整:未來僅有戶籍遷出國外者會退保,返國需先完成戶籍遷入登記,才能恢復健保資格。

    根據衛福部資料,目前健保停保者約21萬人,多為旅外僑胞及留學生。制度取消後,預計每年可為健保挹注約23.6億元保費收入。若出境超過兩年並遷出戶籍者,返國復籍後需視出國期間長短,調整健保資格:

    出國兩年至四年者:復籍當天即恢復保險資格。

    出國超過四年者:復籍後需等待六個月才能恢復健保。

    衛福部表示,全民健保作為台灣重要的公共衛生與社會福利制度,具有強制性社會保險的本質,取消停復保制度後,全體國民權利義務回歸一致。根據《健保法》第1條,所有符合保險資格者皆有參保及繳費義務,無論是否使用健保醫療服務。此次修法落實憲法法庭的裁定,同時兼顧公平性與信賴保護原則,促使國民共同分擔風險,珍惜健保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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