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游騰傑攝
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待致死,案件引發社會關注。對此,衛生福利部今(8)日表示,針對「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的修正草案,預告期已經結束,並將於5月送交法規會審議,預計很快公布新制度。未來,出養評估將回歸地方政府負責,收出養媒合機構的申請資格則僅限社會福利機構。
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張美美指出,該草案自2月6日至4月7日進行預告,期間僅收到兩則留言,其中一則支持兒童權益政策,並無反對聲音。她強調,草案修訂過程中,衛福部已邀集各地方政府、兒童權益團體及收出養機構進行充分討論,確保修正內容能更符合需求。預計草案將於5月底送法規會審議,並隨後公布。
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重點包含,未來僅社會福利機構可申請成為收出養媒合機構,修正則刪除了文教事業;出養部分回歸由地方縣市政府主責處理;未來則將著重於收養人的訪視評估跟資格審查,以及接受收養的申請;收出養媒合機構申請時,必須詳細提出業務計畫,並明確規範訪視評估方法;社工人員在職訓練中,應包括6小時有關兒童發展及辨識兒童受虐的敏感度課程。
剴剴案中引發爭議的兒童福利聯盟,原本成立之時為文教機構,由教育部管理。剴剴案爆發後,兒福聯盟改為社福機構,刪除原名中的文教兩字,故目前隸屬於衛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