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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衛生局抽檢茶葉、花草茶!「迪化街名店」農藥超標上榜

    2025-04-28 14:18 / 作者 陳泓儒
    北市衛生局抽查茶葉、花草茶是否殘留農藥,其中6件產品不符規定。北市衛生局提供
    許多人跟好友相聚時,會藉由泡茶聊天放鬆一下,然而,茶葉可能暗藏健康危機?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4/28)公布日前抽驗50件茶葉、花草茶產品是否殘留農藥,其中6件產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2.0%(詳如名冊),包括薰衣草、桂花、玫瑰花都入列,連迪化街知名商家也都上榜。

    北市衛生局表示,為維護民眾飲用茶品安全,衛生局於2月初前往超市、賣場、茶行、飲料店、餐飲店等處抽驗茶葉及花草茶檢驗殘留農藥,共抽驗50件產品(茶葉26件及花草茶24件),檢驗結果6件產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2.0%。違規品項分別是「玫瑰花」2件、「薰衣草」2件、「蝶豆花」及「桂花」各1件,分別檢出1至7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其中「蝶豆花」1件未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並取得「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許可通知」。

    北市衛生局公布茶葉、花草茶農藥不合格名單。北市衛生局提供

    針對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衛生局已令販售地點業者立即下架不得販售,其中「玫瑰花」、「桂花」各1件經追查違規產品來源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其餘來源屬北市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均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

    衛生局強調,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者,已違反食安法第15條「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外未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並取得「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許可通知」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之規定,處負責業者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業者,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進口茶商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並加強自主檢驗,定期將原料、半成品或成品進行送驗,確保產品品質,中、下游業者也應保存販售產品之來源憑證,以利進行產品溯源管理。衛生局同步提醒,在選購相關產品時,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之商家產品,或具農政機關核發之農產品標章,以確保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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