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界力挺衛福部修法《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解釋令。示意圖,取自Unsplash圖庫
衛福部今年公告《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後段解釋令,針對中藥販售業者的資格明確設立新標準,引發中西醫藥界兩極聲浪。中醫藥界2日集結數百人舉行誓師大會,力挺衛福部新政策,認為產業現況已經瀕危、不能再等,假如放任不管的話,恐在20年內絕跡,民眾再也買不到品質好的藥材和辛香料;反之,藥師團體認為此舉寬門檻、稀釋專業,宣布5月4日將上街抗議,未來更不排除每週赴衛福部抗議。
依據衛福部3月18日公告內容,開放具中藥或生藥相關學歷背景,並完成一年以上實務訓練者,可申請登記經營中藥販售業,另須修習35學分的專業課程,涵蓋藥材鑑定、炮製加工、儲存管理、藥理基礎、法規與經營實務五大領域。
中醫師、中藥商與相關學會認為,衛福部放寬標準此舉終於補上中藥產業長年因法規缺位所造成的斷層。中藥商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謝慶堂表示,標準放寬不是衛福部對中藥界有所加持,也不是為了爭取調劑權、稀釋專業,而是延續傳承、深化體系;台灣省中藥商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長郭昆茂則指出,全台中藥行已從1.2萬家減至7千餘家,藥師什麼都想賣,但如果沒有中藥商的把關,中藥產業絕對會斷鏈。
中醫藥發展機會董事長朱溥霖說「這叫做遲來的正義」,中醫藥界長達30年的不公不義和委屈,許多中藥行「被消失」,業界斷層是因為缺乏教考訓用制度;很高興中藥商的重要性終於被看到,畢竟單就簡單的藥材辨識來說,就需要看外觀、聞味道、試口味、手摸質地等,都需要經驗傳承。
中國醫藥大學教授郭昭麟指出,中藥的藥材辨識、品質把關需仰賴長時間經驗傳承與專業訓練,是中醫診療品質的第一線守門人,而不是「誰都能賣中藥」。他強調,中藥販售涉及食療、補養、保健需求,若無商業端的支撐,中醫體系將難以運作。
台灣中醫臨床醫學會理事長陳麒方指出,世界衛生組織去(2024)年底發表「2025-2034傳統醫藥策略規畫」、今年底將發表新版「全球傳統醫藥戰略」,明訂傳統醫藥的分工協作與制度化發展方向。以國家高度而言,偕同傳統醫藥(中藥、針灸等)的方便性與總花費,都比單用主流醫學更佳,中西醫協作將有更好的療效。他呼籲,應從國家整體健康政策角度出發,看見中藥系統的價值與功能。
不過,藥師公會全聯會則持強烈反對立場,認為解釋令使「成藥可由非醫藥專業販售」,形同「讓商人賣藥」,可能產生重大風險。理事長黃金舜表示,藥師公會不反對中藥的種植、中段處理、甚至是後段批發等商業行為,支持中藥產業發展,但販售涉及直接面對民眾的用藥行為,應由具備藥師專業者執行,就像西藥隨便交給商人販售的風險一樣,中藥也不能例外。
黃金舜強調,藥師公會的立場就是希望撤回3月18日公告的解釋令,並明確區分中藥商業與醫藥專業。他透露,內部正在討論5月4日上凱道之外,未來也不排除每週去衛福部抗議,不相信公理正義喚不醒,「這是抗議,不是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