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新藥基金法制化記者會貴賓齊聚,籲政府加速推動,確保癌友即時用藥、減輕負擔。左起為蔡麗娟副執行長、劉建國立法委員、龐一鳴健保署副署長、沈麗娟教授。台灣癌症基金會提供
總統賴清德提出的百億「癌症新藥基金」,為等待新藥救命的癌症病人帶來希望。然而,台灣癌症基金會今(30)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基金已收載11項癌症新藥,依支出推算,明年可支配經費估算只剩不到40億元,恐無法支應持續增加的新藥需求,呼籲政府應儘速完成「癌症新藥基金法制化」,明訂癌藥基金的財源、運作方式。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癌症新藥暫時性支付專款編列50億元,加上114年度已挹注的50億元,總計達100億元。然而,台灣癌症基金會擔憂基金財源不足;截止今年10月1日,目前已收載藥品,年度預估支出已有 39.24 億元,其新藥收載可支配經費粗估37.18億元,恐難維持新藥需求。
台灣癌症基金會副執行長蔡麗娟表示,癌症新藥基金截至8月1日前,已納入11項癌症新藥,適用於肺癌、乳癌、大腸直腸癌、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瘤、神經纖維瘤等治療,預估可惠及逾3300名病友,每人平均每年減輕約117萬元醫療負擔。然而基金目前僅靠行政預算運作,缺乏穩定財源,「難保未來給付不斷炊」。
蔡麗娟指出,若以今年至10月1日已核准的新藥推估,明年度支出已達39.24億元,僅剩約37.18億元可用於新藥收載,恐難維持新藥需求。她進一步表示,癌藥基金元年的執行率偏低,原因出自於流程建立需要時間,「相信這只是暫時性的現象」。
蔡麗娟也說,隨著越來越多藥品收載,未來支出必然大幅增加,如果政府僅維持50億的挹注,病友恐怕仍會面臨「有藥等不到」的困境,因此呼籲政府補足百億元基金並加速新藥審查,才能真正落實賴總統降低癌症死亡率三分之一的目標。
台大藥學院教授沈麗娟則強調,癌症新藥基金應提升到「法律位階」,不只能讓預算來源明確。另一方面,還能將癌藥基金的給付程序、時程、責任機關、行政規範完整明訂。
沈麗娟說,未來新藥基金就像是幫健保「先行支付」,同時蒐集「真實世界證據(RWE)」,三年內須進行醫療科技再評估。一旦新藥經再評估後,證實符合成本效益且掌握明確財務衝擊,則可改由健保常規支付,形成制度上的無縫銜接。而若新藥未能證實所稱效益,則停止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