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用藥品用於犬貓用藥新制備受關注。示意圖。取自Unsplash
「人用藥品用於犬貓等非經濟型動物之管理辦法」今年7月1日將上路,農業部防檢署將於明天(4/10)舉行法規修正草案會議,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4/9)日發布聲明指出,現行配套措施明顯未臻完備,尤其動物保護藥品登錄進度嚴重落後,恐衝擊獸醫臨床用藥,甚至出現藥品供應斷鏈風險,呼籲主管機關加速補強制度缺口。
藥師公會全聯會說明,「人用藥品用於犬貓等非經濟型動物之管理辦法」早於113年2月26日由農業部防檢署與衛福部食藥署共同發布,並設有約2年緩衝期,目的在於因應現行動物用藥品不足,讓獸醫師得以合法使用人用藥品治療寵物疾病,同時透過「動物保護藥品」登錄制度,建立藥品流向管理機制。
然而,隨著制度即將上路,公會指出相關配套卻進度落後,防檢署遲至今年2月才舉辦「動物保護藥品登錄實務說明會」,目前701項可供使用的人用藥品中,完成登錄者僅約203項,不到三成,整體登錄進度明顯不足。
公會指出,包含二氧化碳、氧氣及氮氣等醫用氣體,至今尚無任何項目登錄為動物保護藥品,導致藥商無法直接供應給動物醫院,成為目前許多獸醫師與飼主擔心「半夜找氣瓶」的主因,恐使臨床端在急重症或夜間情境下,面臨「無藥可用」困境。
針對外界質疑藥師團體恐限制獸醫用藥,藥師公會強調,藥師並非反對獸醫使用人用藥品,而是制度下的協作者。依現行規範,獸醫可使用之人用藥品分為兩類,一為由藥局供應、須開立購藥證明的品項,另一為經核准登錄後可由藥商直接供應動物醫院的「動物保護藥品」,兩者皆為兼顧臨床需求與藥品流向管理的制度設計。
公會表示,已多次建議主管機關應鼓勵藥商將醫用氣體等關鍵品項納入動物保護藥品登錄,使動物醫院得以事先備藥,避免臨時調度困難;同時也提出替代機制,包括允許部分藥品寄存於動物醫院,並於使用後一定期間內補開購藥證明向藥局報銷,以兼顧實務運作與法規管理。
藥師公會強調,此議題本質並非獸醫師與藥師之間的對立,而是制度設計尚待完善。隨著寵物醫療需求日益提升,動物已被多數家庭視為重要成員,相關醫療與用藥權益更不容忽視,若配套未及時到位,恐將直接影響臨床治療與動物健康。
公會呼籲,主管機關應正視目前登錄不足與供應瓶頸問題,加速推動配套措施,確保制度上路後藥品供應穩定、流向可控,避免因制度落差影響獸醫執業與飼主權益。
藥師公會今晚透過臉書平台發布聲明,不過底下網友紛紛留言,「通通推給主管機關就對了,好棒棒」、「沒訂這些爛規定之前用藥都好好的,現在硬要搞出這個規定再來怪誰怠惰?超不負責任的」、「開始踢皮球了,一副就是不積極推動藥商登記,怪我囉」、「請問未經動物用藥相關訓練的藥師們如何為獸醫師及飼主把關用藥?」、「藥師就是藥師,獸醫師就是獸醫師,各自尊重各自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