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子仁總黃麴毒素超標3倍。北市衛生局提供
北市政府衛生局今(10/30)日公布中藥材抽驗結果,1件來自中國大陸的「柏子仁」違規,檢出黃麴毒素總量超標達3倍,食入過量可能會造成嘔吐、腹痛、嚴重者可能導致急性肝中毒,已立即要求業者下架並裁罰10萬元。
北市衛生局到中藥販賣業藥商、中醫醫療機構等場所,抽驗53件市售中藥材,發現1件產品不符規定,士林區沅芳中藥有限公司所販售的「柏子仁」檢出黃麴毒素B1有28.2 ppb,超過限量規定5 ppb;總黃麴毒素(B1+B2+G1+G2) 30.2 ppb,超標限量規定10 ppb。
柏子仁主要功效是養心安神、潤腸通便,若保存不當就會產生致癌的黃麴毒素,若食入過量可能會造成嘔吐、腹痛、嚴重者可能導致急性肝中毒;北市衛生局表示,已要求販售場所立即下架,且依照違反藥事法第21條第3款及第90條規定,裁處新臺幣10萬元在案。
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除了到合格中藥房購買中藥材外,儘量選擇色澤自然、包裝及標示完整之產品,外包裝需標明品名、重量、製造日期、有效期限、廠商及地址等資訊,且中藥材應儘量存放在低溫、乾燥處,一旦發現藥材發霉,應立即丟棄。
另外,衛生局也強調,中藥材重金屬、二氧化硫、農藥殘留或黃麴毒素超過限量標準,屬藥事法所稱「劣藥」,依藥事法第21條第3項及第90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劣藥者,可處新臺幣10萬以上5千萬元以下罰鍰;販賣或調劑者,可依同法處新臺幣3萬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