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去年8月直擊台籍遠洋漁船在禁漁區違規捕鯊。綠色和平提供
台灣籍漁船疑似違法捕鯊!綠色和平組織今天(5/6)指控去年8月直擊至少有4艘台籍遠洋漁船在北太平洋公海禁漁區捕鯊,親睹至少39隻鯊魚被捕,其中還包括瀕危的馬加鯊,今天綠色和平團隊前往漁業署前廣場舉行記者會,批評漁業署掌握不足,至今沒有任何罰款紀錄。對此,漁業署也回應了,表示已經開放試行特定漁船於該海域捕撈鯊魚。
綠色和平表示,依照「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禁止漁船於每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在北緯35度以北、東經 165 度至 175 度間海域捕撈鯊魚,但在超過 10 小時的記錄中,觀察到至少 39 隻鯊魚被這些漁船捕撈,其中還有瀕危的馬加鯊,經對比上述漁船的卸貨記錄,確認這些遠洋漁船的主要漁獲為鯊魚,證實違規捕撈為有計劃的目標性行為,非混獲意外。
綠色和平去年8月直擊台籍遠洋漁船在禁漁區違規捕鯊。綠色和平提供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黃馨儀認為,漁業署2017 年就成立24小時漁業監控中心,可全天候監控遠洋漁船動態,防範 IUU(非法漁撈)活動。但去年8月直擊非法漁撈後,過了半年漁業署卻沒動作,另查詢該署2017年至2025年間《遠洋漁業條例》違規輔導名單後,卻發現季節性禁止捕鯊有關的裁罰事件為零件,認為漁業署空有執法工具卻不執行,公海上這類非法漁撈行為會讓台灣國際聲譽再度受創,也指出政府若不追究,恐怕會損害出口市場,尤其美國將加強審查進口海鮮是否為IUU,認為要立刻建立杜絕IUU整體機制。
對此,漁業署也發新聞稿澄清,綠色和平指的該區域及期間是依我國產業界為保育幼鯊所提自願性措施,並非中西太平洋漁業管理委員會(WCPFC)通過之鯊魚養護管理措施,另外,近年業界屢有取消該禁漁區、禁漁期聲浪,將持續蒐集相關科學資料,若無法證明該區域為鯊魚育成場,在WCPFC針對鯊魚養護管理訂定禁漁區及禁漁期措施前,考慮回歸目前WCPFC規範不針對鯊魚之漁期、漁區多做限制。
漁業署指出,除了漁業監控中心24小時之監控外,漁業署亦藉由長期派遣海上觀察員、公海登臨檢查、國內外港口卸魚檢查等與國際漁業組織成員國合作之措施,查緝IUU漁撈行為,勿枉勿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