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調查,市售羊肉片中,有將近5成含豬成分。示意圖,取自Pixabay
冬天是吃火鍋旺季,你可知吞下的豬肉還是羊肉?消基會今(2/11)開記者會指出,隨機調查16件市售羊肉片,7件驗出豬的成分,其中3件測出豬成分卻未標示,恐違反《食安法》,呼籲政府加強查核,民眾購買羊肉前也務必看清相關標示。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指出,為了解市售火鍋羊肉片是否有用豬肉冒充情況,去年10月在雙北的傳統市場、連鎖火鍋店、網路電商平台隨機購買16件羊肉片(捲),其中10件是在電商平台購買的包裝品,6件為散裝食品,有7件驗出豬的成分。
消基會指出,10件包裝品中,2件分別標示含豬肉、豬肉蛋白,但有3件未標示含豬肉成分,恐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或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6件散裝品中有2件測出豬的成分,其中1件現場料理,另1件因依規定僅須標示產地,未規定要標示成分,因此消費者無法得知是否含豬成分,顯示法律上有標示的漏洞。
消基會表示,台灣羊肉產量少,與豬肉價格差7倍;若依比例計算,包裝羊肉有3成機會吃到含豬肉的羊肉,散裝也有三分之一的機率吃到。提醒不吃豬肉的消費者,要詳閱成分標示,尤其是「添加物」一項,確認是否含有豬肉成分。
消基會提到,歐盟在食品摻偽時以詐欺加重論罪,呼籲主管機關應比照修法、加重刑罰,同時加強標示管理,避免消費者誤會;業者要在商品上主動標示醒語,肉品相關協會也要自行制約,讓消費者放心。
至於消費者,消基會提醒購買前務必檢視產地或履歷標示,並留心是否為重組肉,料理時也要充分煮熟。
消基會抽查,市售羊肉有近5成含豬肉成分。消基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