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任律師的前高院前庭長高明哲。資料照。侯柏青攝
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已轉任律師)之子蕭賢綸,16年前涉嫌一起肇事逃逸案件,遭基隆地院判緩刑,蕭仰歸在上訴審時涉嫌關說承審的好友、前高院庭長高明哲(已轉任律師),合議庭諭知蕭賢綸無罪。台北地檢署查出其中涉嫌關說,依枉法裁判罪起訴高明哲,但案件歷經一、二審纏訟均判無罪,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高明哲確定無罪。
蕭賢綸2008年10月6日在基隆市開車撞傷騎士後逃逸,基隆地檢署2009年3月間提起公訴,法院同年9月判蕭賢綸6月徒刑、緩刑兩年及支付公庫3萬元。蕭賢綸上訴後,分案由審判長高明哲、受命法官高玉舜及陪席法官林洲富合議庭進行審判,2010年間合議庭判他無罪。
事後因關說案被揭露,蕭仰歸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休職6月、高明哲降兩級改敘,蕭仰歸和高明哲先後轉任律師,林洲富近幾年也轉任律師。而檢方起訴高明哲後據此聲請再審成功,蕭賢綸撤回上訴,肇逃案最終打回原形,蕭被判6月、緩刑2年定讞。
不過,檢方查出的枉法裁判情節十分精采。
高明哲多次勸說高玉舜改判遭拒根據檢方調查,蕭仰歸為了讓就讀法律系的兒子蕭賢綸以後可以考司法官,在高院2009年11月24日收案後,他開始關說高明哲,兩人在2009年12月3日、9日兩度出席朋友飲宴後,高明哲接受關說。
檢方查出,高院2020年1月5日上午預定審理這件肇逃案,身為同一個合議庭的高明哲、高玉舜和林洲富先在高明哲辦公室前集合,一起走在法官通道前往開庭的路上,高明哲藉故向高玉舜說,「蕭賢綸是蕭仰歸法官的兒子,案件正好抽到刑五庭,我很為難…」,但高玉舜當場悍拒,強調「沒有空間,很難撤銷」。
當天開完庭後,合議庭3名法官齊聚高玉舜辦公室進行評議,高明哲又告訴高玉舜「蕭賢綸是蕭仰歸的兒子,蕭仰歸有找我…」然後他把蕭仰歸的說法納為評議意見,試圖改變高玉舜的有罪心證。但高玉舜仍認為一審判決很仔細而且合議庭有勘驗筆錄,還到現場履勘,很難改變判決結果。
高明哲告訴高玉舜,「我與蕭仰歸法官的交情很好,蕭賢綸在車禍發生後也和被害人達成和解,以後要考司法官,給年輕人一個機會,審理這個案件,我們又沒拿錢,內心坦蕩。」高玉舜仍不同意,表示最多只能撤銷緩刑附捐款的部分,但還是要判有罪緩刑。高明哲接下來強調,「他(指蕭仰歸)要的不是這個啦,他要的是無罪判決。」
為說服高玉舜,高明哲吐露心內話由於高玉舜堅拒關說,導致當天評議沒結論,高玉舜婉轉表示,可以先寫駁回上訴的判決再討論。高明哲和林洲富離開高玉舜辦公室後沒多久,他又獨自轉回來,趁高玉舜吃飯的時候告訴她,「為了保護妳,妳寫不同意見書好了」。
一周後,高玉舜交出有罪緩刑的判決,高明哲則緩頰說,「不然,我寫一份無罪判決,看林洲富法官在哪一篇判決簽名…」高玉舜只好同意,把林洲富決定不簽名的判決當作評議簿裡的不同意見,林洲富最終在高明哲的無罪判決上簽名,高明哲遂以二比一逆轉本案判決結果。
檢方發現,高明哲為了取得高玉舜的諒解和認同,還曾向她吐露一席內心話。
高明哲強調,蕭仰歸曾向他提到,自己找過一審承辦法官鄭景文,希望能判蕭賢綸無罪,而蕭仰歸因為這個案子一直很憂心,他坦言,「蕭仰歸曾在我最落魄的時候施以援手,這份恩情不能不還。他和蕭仰歸交情深厚,家人也很熟,蕭賢綸小時候常和他的女兒玩在一起…」
同年8、9月間,法官論壇踢爆關說案,高院自律委員會和監察院調查後,查出上情,檢方也將高明哲依枉法裁判罪起訴。
高明哲在法院應訊時否認犯罪,強調只是表示意見,沒有違法。一審台北地院認為,高明哲只透露蕭賢綸是蕭仰歸之子,沒有要求不按照法律裁判,由於缺乏枉法裁判的犯意,判高明哲無罪。二審高院則認為,評議過程是合議庭法官的意見交換、溝通,應以多數意見為準,況且當時林洲富也抱持和高明哲一樣的心證,因此沒有枉法裁判問題,同樣判無罪。
檢方認為二審判決違法而上訴最高法院,不過,最高法院認為不符《刑事妥速審判法》的上訴規定,因此程序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