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指揮警方偵破駭人的虐殺命案,34歲徐姓男子遭拘禁關在鴿舍的狗籠長達54天,被輪流施暴致死。讀者提供
雲林縣斗南鎮一家摩鐵驚爆棄屍伴屍案!死者34 歲徐姓男子因3800萬元的投資糾紛,從雲林被強押至屏東縣內埔鄉一處鴿舍,拘禁長達54天,期間,以手銬、鐵鍊將徐男拴於狗籠,並持棍棒、藤條長時間毆打,甚至火烤、電擊、針刺身軀施虐,徐男不堪凌虐死亡,被棄屍雲林一家摩鐵。
雲林檢警查出,徐男遺體由劉姓(30歲)、黃姓(30歲)兩名男子運至雲林斗南一家摩鐵,兩男伴屍4天後,至雲林縣警刑大報案並且頂罪。檢警抽絲剝繭查出真正殺人犯嫌為高姓男子(26歲)、共犯林姓男子(23歲)、龔姓男子(47歲),3犯嫌已經落網。
34歲徐姓死者被關屏東內埔鴿舍的狗籠裡面,長達54天。讀者提供
這起駭人的虐殺命案起因於死者徐男投資高麗菜3800萬元的糾紛,高嫌受委託後,找來林嫌先後將徐男強押至南投縣竹山區一家茶廠、高雄市三民區一處洗車場,最後拘禁於龔嫌提供的屏東縣內埔鄉鴿舍內。
調查發現,徐男遭拘禁長達54天,雙眼以黑色口罩、膠帶及安全帽封住,及以手銬、鐵鍊將徐男拴於狗籠或房間,出入均以鐵鍊拖行,並且未提供生存必須的食物。
更可惡的是,拘禁期間,徐男遭持棍棒、藤條毆打,甚至持瓦斯噴槍點火灼燒腳背、持銀針刺入雙手手指甲床內,且左右攪動;持電擊棒電擊身體,即使徐男因極端痛苦在地面蜷曲、慘叫,仍不罷手,手段極為兇殘。高嫌並將施虐過程,持手機拍照及錄影。
警方攻堅鴿舍逮人。讀者提供
徐男在3月11日不堪凌虐死亡,高嫌等人立即持漂白水、清潔劑等清理現場,再將徐男屍體交由劉嫌、黃嫌,命令把屍體運至斗南一家汽車旅館,伴屍4天後,再於3月15日前往警局頂罪,藉以製造斷點。高嫌確認劉嫌、黃嫌確實前往頂替並遭收押後,在3月17日搭機逃亡柬埔寨。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彭彥儒檢指揮雲林縣斗南警分局、雲林縣警刑大、新北市海山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順利查出主嫌高嫌、共犯林嫌身分,並比對出私行拘禁場所,立即持搜索票搜索私行拘禁場所,並拘提共犯龔嫌到案。另提訊因另案在監共犯林嫌到案,請外交部註銷外逃高嫌護照,使高嫌遭柬埔寨當局遣返後回台接受偵辦。
高嫌、林嫌、龔嫌涉犯刑法第302條之1第2項、第1項第1、2、4、5款的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私行拘禁剝奪人之行動自由達七日以上致死罪嫌,在10月22日提起公訴。劉男、黃男所涉頂替等罪嫌由雲檢另案偵辦。
死者被關在龔姓男子(白上衣)位在屏東內埔鴿舍的狗籠裡面。讀者提供
發稿時間11:07 更新時間11:44(新增: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