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女童當街遭男子強拉意圖侵犯,尖叫掙扎27秒畫面全被監視器拍下。翻攝臉書
桃園市一名國小女童,當街遭一名18歲男子拉扯強抱,女童掙扎、呼救27秒才被一名計程車司機發現幫忙,順利救了女童,事件曝光引起社會震驚;男子28日被拘提到案,法院深夜訊後裁准羈押但不禁見。
桃園地方法院28日深夜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24條之1、第222條第1項第2款加重強制猥褻罪,罪嫌重大。雖不能認定有串證之虞,但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而有羈押原因。法官審酌被告犯罪情節所生損害之嚴重程度,認為有羈押必要,但不禁止接見通信。
18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男子,強行抱住女童。取自女童母親臉書
涉案的18歲男子28日落網,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檢方表示,林男罪嫌重大,涉犯《刑法》第222條第2項、第1項第2款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未遂,以及同法第224條之1、第222條第1項第2款之加重強制猥褻等罪。
檢方認為罪嫌重大,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之重罪,並有反覆實施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28日深夜裁准收押。
全案發生在桃園龜山區,一名國小女童遭18歲陌生男子強擄侵犯,她不斷尖叫求救、抵抗,27秒恐怖畫面曝光後引發譁然。警詢時,男子表示,「想和她(指女童)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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