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府公開民眾在教育局辦公場域影像,可見當時民眾對教育局人員不斷咆哮。台南市府提供
台南一名鄭姓家長指控幼童遭性侵遭台南市政府吃案,屢次闖入教育局咆哮、辱罵騷擾工作人員,教育局報警提告並公布畫面,7位受害幼童家長也因鄭姓夫妻未經同意將幼兒園影片剪輯po網圖私利,今天聯合對鄭姓夫妻提告違反個人保護法、加重誹謗等,並要求一週內下架影片。
針對鄭姓夫妻未經其他幼童家長同意便將其他幼童影像剪輯公開,7位受害幼童的家長今天聯合提出5點聲明,並委由園方律師提出違反個人保護法、加重誹謗等刑事告訴,盼外界勿再以訛傳訛,以正視聽。
聲明指出,鄭姓夫妻以不詳方式取得幼兒園影像,未經幼童法定代理人同意,逕自剪輯並放置於其等經營之網路平台,以圖私利,事後部分法定代理人要求下架影片,竟遭鄭姓夫妻以言語或文字辱罵、詆毀,因此提出違反個人保護法、加重誹謗等刑事追訴,並要求一週內下架該影片。
受害家長提到,另於影片中,鄭姓妻未經幼童之母陳姓女士同意,竊錄非公開之談話內容,其內容為鄭姓妻誘導之陳述,後經陳姓女士確認其子女並無遭不當管教後,鄭姓夫妻仍將其竊錄之剪輯片段,加上煽惑性文字,並公布其陳姓女士聲紋之個人特徵。
另外,其影片中未見鄭姓夫妻之幼童於影片中,卻在影片中加註「我女兒被園長侵犯拍照」等顯著文字,使閱聽者誤會係影片中幼兒遭園長性侵及不當管教,顯有混淆視聽之虞。
再者,鄭姓夫妻將教保員及幼童日常互動,擷取片面之動作,加上主觀之意思擅加解釋,經七名幼童家長檢視完整影片及幼兒園說明後,已能理解教保員非故意且園方已重新通報教育局調查,惟鄭姓夫妻仍憑己意揣摩、擅斷,迫使家長須在此聲明稿中陳明自身幼童之身心狀況,實屬無奈。
最後,受害家長強調,鄭姓夫妻應在體制內積極捍衛、理性溝通,而非不斷將其餘幼童及家長作為影片題材,使其餘幼童或家長成為媒體公審之素材,以圖其私利或網路聲量,更不希望承辦本案公務員、園長或教保員因媒體或不當之壓力,蒙受不白之冤或對幼教失去熱情,並表達最誠摯且深沉的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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