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網紅小玉(朱玉宸)向被害人公開道歉。資料照。侯柏青攝
本名朱玉宸的百萬網紅「小玉」和助手莊炘睿利用深偽軟體(Deepfake)把政壇美女黃捷、高嘉瑜、雞排妹及直播主等百餘人的臉移植到謎片上販賣牟利,小玉被判5年定讞後,已在5月間入獄服刑。6名網紅共向小玉及莊男求償3千萬,高院民事庭審酌後,今天判小玉等人賠償182萬元精神撫慰金。可上訴。
新北地檢署查出,小玉等人當年從網路下載名女人照片,利用AI生成技術將臉置換成日本謎片女優的臉,以800或1900元不等價格吸引網友入會,前後獲取1300多萬元暴利,全案總共119人受害。全案有82人提出告訴。
一審新北地院前年認定小玉觸犯119罪,合併執行5年6月,得易科罰金共198萬元;莊炘睿3年8月,得易科罰金132萬元,兩人不必入獄。檢方提上訴,二審加重改判小玉入監5年,不得易科罰金,得易科罰金之罪改判為1年8月;莊炘睿二審改判4年6月,均可易科罰金。全案經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小玉已在今年5月間入獄,他還呼籲。「請大家以我為戒,歹路不可行。」
百萬網紅小玉(朱玉宸)公開道歉。資料照。侯柏青攝
有6名網紅主張,小玉等人將網紅、藝人的臉部影像合成在日系AV女優上,從2010年7月起以「台灣網紅挖面」推特帳號,提供換臉影片的宣傳短片,並以 通訊軟體Telegram 群組招攬公眾以「購買」或「付費加入會員」等方式,供付費者線上觀賞。6名網紅各自向小玉等人請求500萬的精神撫慰金,總求償金額高達3千萬元。
高院民事庭今天認定,加入付費觀賞的民眾,雖然不至於誤認影片中的演員就是這些受害網紅,但網路影片有極容易複製、流傳廣泛,而且難以查證來源的特性,不知情的社會大眾瀏覽後,確實可能誤認受害網紅就是實際演出者,已經侵害名譽權。
高院審酌,6名原告雖然主張自己是具有影響力的網紅,但考量她們訴訟時未提出有關身分、經歷、 社會廣知程度及資力等相關證明,因此只能根據她們均為直播主或YOUTUBER等身分,審酌其各自受害的影片數量、報稅記錄後決定賠償金數字。
高院認定,6名被害人分別被上傳3片到11片不等的換臉謎片,分別判小玉等人各自賠償20到50萬元不等精神撫慰金,共須賠償185萬元。全案得上訴。
YouTuber「小玉」朱玉宸原來的樣貌。取自YouTube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