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分局辦公室外觀。資料照
新北市警察局新莊分局許姓所長,2月24日晚間下班後,受友人邀請涉足台北市一處有女陪侍場所,且遭同行友人拍照。新莊分局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確認許姓所長涉足不妥當場所屬實,記一大過處分,並調整其為非主管職務。
新莊警分局強調,許警行為影響警譽甚鉅,立即召開考績會,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及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核予記ㄧ大過處分,並調整非主管職務。
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秉持不庇縱、不護短的立場,主動查處嚴辦,以維護警紀之決心。
許姓所長40歲,警專23期,警佐班38期107年結訓 ,曾任新莊警分局、蘆洲警分局、三重警分局、新店警分局轄下派出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