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神岡區工廠大火,屋主25歲次子尋獲已成焦屍。民眾提供
台中一名約50歲的劉姓婦人,2023年在住家灶台燒柴煮水洗澡,因未注意將柴火熄滅引發大火,王姓次子命喪火窟,女兒多處燒燙傷,還波及周圍鄰宅,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台中地院考量她與鄰居達成和解,且承受喪子之痛,判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
起訴書指出,劉婦與長子、次子、女兒及婆婆等人,共同居住在台中市神岡區一處與工廠混合的房屋。2023年11月16日傍晚5時30分到晚間,劉婦在住處南側使用灶台燒柴煮水,卻疏忽未注意將火熄滅,導致灶台內燃燒木柴餘燼延燒到一旁空地木柴堆,引發火勢。
劉婦在隔天清晨4時許發現火災,急忙喊醒睡夢中的家人逃離現場,但火勢迅速延燒,次子來不及逃離,遭火舌吞噬,導致全身重度燒灼傷、炭化死亡,女兒臉部、頸部、雙手、左大腿2至3度燒傷、吸入性燒灼傷,劉婦雙手2度燒傷,火勢延燒至隔壁建材行焚燬建築。
台中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劉婦,台中地院合議庭審酌,劉婦疏忽導致火勢延燒至鄰近住宅、兒子死亡,但她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且歷經喪子之痛,被診斷出憂鬱症狀,家人也不願追究,此外,鄰居部分也已和解,因此判刑8月,緩刑3年,須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及完成2場次法治教育,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