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虐死5隻貓的趙育慶。資料照。周永受攝。
恐怖男趙育慶涉嫌用火烤、熱水燙等殘忍方式虐死「花花」等5隻貓,被起訴《動物保護法》。台北地院今天開庭曝光趙男的恐怖虐貓手法,揭露「看到貓痛苦哀號,他在旁邊大笑。」而上一庭不認罪的他,這一庭又跳針認罪,他自稱很有悔意,供詞卻破綻百出,其表現讓法官不禁苦笑,「你只想求輕判,就像第一庭的答辯一樣是在欺負法官,是當法官智障嗎?」檢方則怒斥他殘忍,考量他奪5命,每案求刑1年10月,建請法院重判9年2月以上,以彰顯司法對動物生命法益的重視和保護,趙男聽完後當庭嚇傻。
趙育慶有毒品及性侵等多項前科,他涉嫌在2023年間11月起和同居女友莊女上網領養貓咪,卻虐死5隻貓咪。在押的趙男上月出庭不認罪,強調自己只是「沒有養貓的知識,所以照顧不當」,還當庭和法官鬥嘴,法官訊後諭知他交保23萬元,他因覓保無著被還押台北看守所。
他專挑虎斑、橘貓、三花「邊虐邊笑」北院今天第三度開庭,趙育慶則鬆口認罪,他淡定表示,「我承認有虐待貓」。檢方聲請傳喚關鍵證人、其前女友莊女到庭,但莊女未出庭,法官認為趙育慶的供詞反覆,必須確認其真意,因此提示莊女的檢方偵訊筆錄,讓趙育慶虐貓的恐怖手法全曝光。
根據筆錄記載,莊女和趙育慶在2023年11月交往,同年12月16日即分手,莊女描述,趙育慶在和她交往前就領養過一隻橘白色的米克斯貓咪,結果不知道用什麼方法虐死貓,莊女告訴檢察官,「趙育慶曾說,他領養的目的就是要『弄死貓』,他會用『最熱的水』淋貓,讓貓模仿人類的坐姿,然後用腳踹貓的尾巴,貓在大聲哀號,他卻在旁邊大笑。」
莊女供稱,趙育慶會威脅她出面領養貓咪,她進一步描述,「他拿殺蟲劑噴貓,然後點火,把貓丟進浴室,然後用蓮蓬頭開最熱的水來燙貓,再拿蓮蓬頭K貓,之後,他還會改成用冷水淋貓,以便讓貓咪降溫,貓在受虐的過程哀號反抗,攻擊的話也是攻擊我….而且,我如果不幫他處理這些,趙育慶就打我。」
莊女坦承,趙育慶用殘忍手法虐死5隻貓,其中有4隻貓屍是她經手處理,趙育慶叫她包塑膠袋扔在住處山坡、樓梯斜坡處,有一隻直接丟在花圃。她曾想救貓,問趙育慶其中1隻貓跑去哪裡了?他竟回「你也想被虐死對不對?」
莊女回憶,死去的5隻貓分別是名叫「帥哥」的灰色虎斑、名叫「花花」的三花貓、名叫「弟弟」的橘貓等,「這些貓全是領養來的,趙育慶在領養前會先找資料,叫我出面去領養,他開網站讓我挑選,優先挑虎斑、橘貓和三花貓,如果沒有這些花色的話,他會叫我『挑好看一點的』。」
法官念出莊女的筆錄要趙育慶確認,還調出雙北動保處的紀錄,問他「為什麼很多領養紀錄的第二聯絡人都是留你的電話?」
趙育慶冷淡地說,「以上這些我都沒意見,但我真的沒有威脅、也沒有逼迫她,我也不知道這些人領養貓為什麼留我的電話。我承認犯了罪,但我沒有打莊女,也沒有逼她做她不願意做的事。」法官聽完他的話,不禁質疑他認罪的目的,只是想「拚輕判」,痛斥他沒有誠心悔改。
涉嫌虐死5隻貓的趙育慶。周永受攝。
他辯有悔意,當庭挨轟「當法官智障?」檢方則沉痛地說,死亡的5隻貓,死因都是皮膚喪失、多處燒燙傷、鈍力外傷,而且長久沒有進食,和莊女供述一致,而且傷勢都很嚴重。「這樣的狀況顯示,不只是施虐1、2次,是多次且持續的凌虐,才會這麼嚴重,趙育慶之前都辯稱,他缺乏養貓知識導致洗澡熱水控制不當或是過失勒死貓。但如果是過失,為什麼會連續有這麼多貓咪傷勢這麼重,而且他絲毫沒有救護或送貓去治療?他用腳踹貓,不給水或食物,這都不是『知識不足』可以搪塞的,他就是故意傷害,用殘忍的方式虐死5隻貓,而且是分別起意,觸犯5罪,事證非常明確。」趙育慶聽完檢察官的主張後,發現事情不妙,他慌亂地抗辯說,「我沒有不給水或食物,都是貓咪受傷以後吃不下,才會沒有進食,雖然這些貓咪的死亡時間很近,但我的看法是『接續性』(論一個罪名)。」
法官話鋒一轉表示,依照法院調閱的資料,懷疑他也曾利用其他女性出面領養貓咪,由於模式和本案幾乎一模一樣,恐怕還有動物遭虐殺,但其他地檢署卻做出不起訴處分。趙育慶輕描淡寫地否認說,「我沒有請她們去領養,不起訴,代表事情不存在!」
由於他的態度輕忽,法官當場氣炸,「要不要我把她們傳過來做量刑辯論?像死刑辯論一樣如此慎重看待?台北地檢很認真的在查這個案子,還送鑑定,而且,這4個女生的領養聯絡人剛好都留下你的電話,她們彼此之間又不認識,整件事實在太巧合了….」趙育慶支支吾吾地承認,「她們都是我的朋友啦…但只有莊女(前女友)的部分是如此,其中有幾隻,確實是我叫她去領養的!其他都不是。」法官打臉說,「最好是有這麼巧合啦!這些女生彼此不認識,做的事情卻一模一樣,竟然都喜歡在領養人的聯絡欄寫你的電話!」
趙育慶難以抵擋法官的一輪猛攻,只好跳針求饒,「我真的有悔意啦!」法官則氣得回說,「如同你第一庭的答辯全是在欺負法官,這是當法官智障嗎?」
檢察官求刑逾9年2月,他當場嚇傻檢方見狀立刻又補一槍說,「趙育慶短短不到2月就虐殺5隻貓,而且是殘忍的慢性虐殺,顯示他有暴力傾向,毫不尊重沒有反抗能力的弱小動物之生命法益,甚至還遭農委會註記為不得認養,是認養機構有名的黑名單。加上前女友供稱,他認養目的就是虐死貓。他卻推稱是養貓知識不足,更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有一定危險性。」
檢方當庭感嘆,「根據卷證內的貓屍照,有好幾隻是全身焦黑,連原本毛色都看不出來了,貓咪的皮膚整個燒掉,殊難想像他們生前到底遭到多大的痛苦,請求法院務必從重量刑。趙育慶犯下5罪,每罪具體求刑1年10月,若分論併罰的話,建請法院必須判他9年2月以上重刑,這樣才能讓趙育慶負起應該承擔的刑責,也才能彰顯司法對動物生命法益的重視和保護。」聽到檢方求處9年2月重刑,趙育慶當庭嚇到臉色發白,他結結巴巴地說,「痾,我認罪了,已經知道我一時的迷失觸法了,希望法官給我一次機會,我真的學到教訓了,也願意做各式各樣的社會公益服務。我願意做服務和彌補,拜託法官給我一次機會,以勵自新。」法官驚訝地說,「你想要做公益服務?還是不要啦,因為別人可能會怕!社會可能也不敢接受(服務)….」
法官強調,檢方原本起訴「接續犯」,但本件從生命法益出發,衡量每隻動物都有獨立生命,加上5隻貓的取得來源不同,有可能分論併罰,法官詢問檢察官和被告,如果最終判決認定「分論併罰」,對於應執行刑和刑度有什麼意見?
貓示意圖。取自Unsplash
法官諭知18萬交保,他再遭羈押趙育慶見狀,趕緊哀求法官再給他一次機會,「我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我知道錯了,而且我羈押超過4個月了,之前法官讓我交保(分別為15萬、18萬及23萬元)我都籌不出來,希望法官考量我沒有入出境紀錄,況且逃亡成本比這個(交保)還高,希望不要再押我了,改裁定交保、責付、限制住居,我也願意配合報到。」
趙育慶當庭再度聲請具保停押,由於本案為最重本刑2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聲請交保不得拒絕。不過,法官解釋,趙育慶為「累犯」,並不適用這條規定,法官考量本案事涉重大公益,對動物保護實屬「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未來刑度不一定會輕,況且趙育慶還有另案執行、上訴等問題,認為他仍有逃亡可能性,當庭裁定18萬元交保,並諭知覓保到晚間8點為止。
趙育慶聽到18萬元的數字,表情哀怨,法官裁定後諭知,全案定於5/15下午2點14分宣判。而他最終覓保無著,今天深夜被還押台北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