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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懶人包/7月1日新制上路!酒駕連坐罰、內用禁塑膠吸管…9大措施一次看懂

    2019-07-01 09:26 / 作者 徐子晴

    7月1日起,全台有多項新制上路,從塑膠吸管到搭公車、酒駕加重罰則皆需注意,《太報》整理9大措施報你知。


    環保署推動「限用一次性塑膠政策」,違者可開罰1,200至6,000元。此舉預計一年後可減少1億根塑膠吸管。



     

    公車扣款方式採搭乘段數來計算,採取統一上車先扣款、下車再刷卡。以全票為例,上車會先扣15元,同一段下車會顯示「0元」不扣款、若超過第二段「扣15元」。而敬老票也維持上車先刷卡扣8點 。



     

    根據酒駕新制,規範如下:



    ●小型車:



    酒精濃度0.15毫克-未滿0.25毫克:罰3萬元~4萬5000千元



    酒精濃度0.25毫克-0.4毫克:罰3萬7500元~5萬4500元



    酒精濃度0.4毫克-未滿0.55毫克:罰6萬元~9萬元



    酒精濃度超過0.55毫克以上:罰85000元~12萬元



    ●大型車:



    酒精濃度0.15毫克-未滿0.25毫克:罰3萬3000元~4萬9000元



    酒精濃度0.25毫克-0.4毫克:罰 4萬2000元~6萬2000元



    酒精濃度0.4毫克-未滿0.55毫克:罰6萬5000元~9萬7000元



    酒精濃度超過0.55毫克以上:罰10萬元~12萬元



    ●連坐罰:



    酒駕者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以上,同車只要年滿18歲以上的乘客都將受罰,可處罰鍰600元至3,000元,其中,年滿18歲、未滿20歲同車乘客可罰600元至900元;年滿20歲以上乘客,夜間開罰1,500元至1,900元、日間開罰2,200元至3,000元。



    ●自行車酒駕:



    罰鍰金額提高至600元至1,200元;若拒絕酒測,處2,400元罰鍰。



     



    ※ 同場加映:亂世祭重典!法務部拍板 酒駕累犯最重處死刑



     

    未經許可在行人穿越道上堆放障礙物妨礙交通,將依法開罰3,000至6,000元;若使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則加倍為6,000至1萬2000元。

    營業時間改至下午3點半銀行如下:



    台企銀:7月1日起西屯、南京東路分行



    華銀:7月15日起忠孝東路分行、北高雄分行



    兆豐銀:7月15日起城中分行、北台中分行

    彰銀:8月1日起建興分行、光隆分行

    根據規定,一般民眾若檢舉成功,可得罰鍰5%的獎金。若檢舉者為化妝品公司員工,且化妝品含禁用成分、製造場所未達標準、未完成登記等情形,則可得罰鍰10%的獎金。民眾屆時可撥「為民服務專線02-2787-8200」進行檢舉,檢舉成功可獲2,000元到50萬元的獎金。(同場加映:不誇大!保養聖品教你夏日曬後修護秘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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