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5月13日)下午舉行紓困振興記者會,針對紓困貸款提出三項新措施。一、勞工10萬元紓困貸款即日起持續辦理,再增加50萬個申貸名額,自開辦至今共開放100萬申貸名額。二、銀行紓困貸款手續費不得超過1萬元。三、放寬個人債務還款緩繳3個月展延至12月底。
行政院紓困記者會,提出三項新紓困方案。(圖/行政院提供)
勞工紓困貸款10萬元的方案自4月30日開辦至今,已超過原本預定的50萬個名額。為了擴大照顧受疫情影響之勞工,勞動部決定加碼,原考慮增加30萬個申貸名額,但考量勞工需求量大、現今平均每日有5萬人提出申貸,因此決定一口氣增加50萬個申貸名額。第二波勞工紓困貸款「即日起」繼續受理申請。
至於外界疑慮勞工紓困貸款是否會有向2家以上銀行重複申貸之情事?勞動部次長林明裕直言「不可能、會剔除」。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補充說明,申請案件最後要到中小信保基金進行歸戶查核,輸入個人身分證字號後即可查到是否有重複申請。
而第二波勞工紓困貸款是否會有更嚴謹的審核機制?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掛保證「不會」,只要有工作事實證明,且以「簡易信用評分表」進行資格審核,申請人票債信無異常、總分在60分以上即可核貸。
龔明鑫指出,不管是紓困需求或其他原因,會來申貸的總有現金需求;即使申貸後免不了有人會將資金用做他途,但以經濟角度而言,目前國內銀行實際放款準備金(指銀行存款與放款差額)逾10兆元,因此金流活絡對國家整體經濟也是有幫助。
勞動部補充說明,第一波申請數共54多萬件,因重複申請或個人信用問題而剔除的僅有5985件,簡言之,通過審核率高達99%。
銀行承貸紓困貸款手續費不得超過1萬元。(圖/金管會提供)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日前在立法院質詢時爆料指出,接獲企業陳情函,內容說台北富邦銀行承辦經濟部企業營運資金專案貸款,有企業申貸170萬元,北富銀卻收取高達8萬元的手續費,等於銀行藉由承辦紓困貸款疑似變相加息。
對此,金管會承諾將訂定統一標準。顧立雄今指出,金管會原立場認為,手續費收取是屬於銀行定價一部分,原則上要由銀行依市場機制來決定。不過,政府提供利息補貼,就已經承擔了原銀行要承擔的風險,因此在收取手續費上應要考量到紓困目的,「不要因紓貸利率較低,而用收取手續費方式變相做為利息收入一部分,這樣不符合以低利率協助紓困的目的。」
為此,金管會與各銀行工會達成共識,貸款額度1000萬元以內,手續費收取均以不超過1萬元為原則。而貸款額度逾1000萬元,均須符合比例原則。另,原有收費標準如已較前數標準為優惠者,按原有標準收費,「不得藉此調高收費標準」。該規定適用政府提出的所有紓困振興貸款;適用期間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為止
舉例說明,A企業4月15日向甲銀行申請紓困貸款,經甲銀行核貸900萬元。甲銀行若原依定價收取2萬元手續費,即日起僅得收取1萬元;且已收取超額部分必須退還,或其他有利於客戶的方式處理。又如,甲銀行當初承貸僅收3000元手續費,因低於1萬元,可以維持收取3000元。
舉例說明銀行承貸紓困貸款手續費標準。(圖/金管會提供)
金管會今宣布另一項紓困新措施,自2月18日提供受疫情影響的客戶,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卡債等可申請緩繳3到6個月、個人貸款本息可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等,原展延期限至7月底將截止,但考量疫情拉長影響,因此金管會宣布可延長至今年12月底。
舉例說明,26歲的阿明受到疫情影響,已於3月底向銀行申請信用卡款緩繳3個月,3個月到期後是不是還可以再向銀行提出申請?金管會說「可以」,銀行受理期間延長至12月底。
個人信用貸款還款展延至12月底。(圖/金管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