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三峽北大附小旁5/19下午4時發生重大車禍,民眾跪地幫傷者進行心肺復甦術。資料照。民眾提供
三峽車禍4死11傷,整起事故肇因調查缺78歲余姓老翁供詞。由於余翁搶救後不治,檢察官針對刑事罪責部分依法將予以不起訴。對此,律師林智群呼籲檢方,應比照「復興空難」徹查,釐清責任歸屬,供後續民事訴訟能有所依循。
林智群在臉書上表示,三峽車禍肇事者(被告)余姓老翁死掉,檢察官只能不起訴。不過這麼大的車禍,原因不明,地檢署有必要徹底調查,把調查結果寫在不起訴處分書上,表示老翁是什麼情況下進行衝撞、到底是殺人故意?還是不小心造成?最後結論才是因為被告死亡,只能不起訴。
他強調,像之前復興航空空難,事後發現是機師(已經死亡)操作不當,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還是有把事情來龍去脈、誰應該負責任寫清楚,這樣之後的民事訴訟才能有所依循。
林智群提醒,三峽老翁死了,刑事不起訴,不代表民事上可以不用負責,如果老翁有遺產,至少可以以老翁繼承人爲被告,請求繼承人等在遺產範圍內對被害人等負賠償責任。另外被害人「死亡或重傷」的話,也可以向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
這起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在5月19日下午16時許,78歲余姓老翁駕駛轎車於國城街暴衝,最後在國光街與國成街口(北大國小旁)撞上騎士與放學的國中生,導致3死12傷悲劇。余翁搶救第13天,於5月31日宣告不治。
2025年5月19日三峽車禍肇事余姓老翁78歲,他曾經榮獲模範父親。取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