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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情殺棄屍案 5寶媽、前男友收押

    2025-06-03 21:20 / 作者 法庭中心
    2025年2月3日,彰化縣大村鄉這處平房發生情殺命案,警方到場拉起封鎖線,死者李姓男子遭棄屍附近一處圳溝。讀者提供
    今年2月彰化縣大村鄉發生情殺棄屍案,賴姓男子求前女友朱女復合,涉嫌殺害朱女現任同居男友李男,朱女並協助棄屍,彰化地檢署依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賴男和朱女,彰化地方法院今天裁定2人收押,全案將移送國民法官審理。

    37歲越南籍朱女19歲時嫁來桃園,與前夫生有2女,現已18歲、15歲,她取得台灣身分證離婚,孩子歸爸爸,朱女離婚後另交男友,和第一任男友生有2子,現7歲、5歲,分手後交第二任男友賴男,生有1女,現年3歲,分手後,帶著3個孩子和第三任男友李姓男子同居在彰化大村。

    賴男疑因女兒希望與朱女復合,李男不滿多次與他衝突,賴男2月又找上門,李男疑出面阻擋他,雙方激烈肢體衝突下,賴男持刀刺死李男,朱女涉嫌協助以棉被包裹李男屍體,放在機車腳踏板上,由賴男騎車棄屍在距離朱女住處1.2公里遠的排水溝裡。

    警方獲報後將賴男和朱女雙雙逮捕偵辦,彰化地檢署近日偵結,將賴男依殺人、遺棄屍體等,朱女依遺棄屍體、湮滅刑事證據等罪嫌起訴。檢方向彰院聲請羈押禁見,下午移審。

    法官認為,朱女坦承犯行,所涉罪嫌重大,曾協助遺棄屍體及擦拭血跡,屬湮滅證據行為,且朱女的房東不願再出租,目前她無固定住所,足認有逃亡及勾串滅證之虞,應予羈押;賴男坦承殺人犯行,殺人屬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但敘述細節與朱女不一,有勾串滅證之虞,他曾為躲警方爬上屋頂,認有逃亡事實,且有規避重罪逃亡之虞,應予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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