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某科大大二男學生因繳不出學雜費,無法辦休學,走上絕路。翻攝畫面
台中一名20歲李姓大二男大生因家境清貧,打算先休學去當兵,再找工作穩定家計,想不到卻因繳不出1.8萬元學雜費無法辦休學,最終不幸走上絕路。男大生家屬事後指控校方,在孩子過世後才通知繳費若有困難可申請幫助,質疑校方在孩子申請休學當下未告知,才害孩子枉死。校方對此表示,針對經濟有困難學生都有協助資源,但男大生當天未提出,校方也未察覺,才錯失協助機會。
據了解,20歲李姓男大生身世坎坷,從小和弟弟一起由祖父母照顧,然而升上國一後因祖父母過世,轉由外公外婆照顧,一家人家境清貧,男大生白天上課、晚上打工,大一時也曾申請中低收入戶,升上大二後為改善家計,原打算休學先去當兵,早點退伍賺錢貼補家用。
不料9月30日男大生前往學校辦理休學時,校方卻告知必須先繳交這學期三分之一的學雜費,共計1萬8,662元,繳清後才能辦理休學。男大生因拿不出錢,又不願麻煩外公外婆,回家和外婆告別後即失聯走上絕路。遺憾的是該名男大生離世後,校方曾於10月3日來電通知繳費若有困難,可以申請補助,家屬質疑校方為何當天不說,導致孩子枉死。
校方回應,依據教育部規定,學生開學日後若要辦理休學,必須先繳交三分之一的學雜費,該名男大生曾在大一下學期申請中低收入戶身分,但大二上學期並未提出,申請當下也未告知有經濟困難,校方也未察覺,因而錯失協助機會,未來會在學生資訊系統標示身分,並主動提供相關資源補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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