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打了統編的發票就不能領獎」,但財政部表示,其實這說法不完全正確,過去就曾有某私立幼兒園取得已打統編的發票中千萬可以領獎的案例。
財政部在臉書說明,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規定,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可以領獎。由此可知,統一編號並非給不給獎的依據,而是只要買受人不是上述對象就能領獎。
財政部指出,很多人會把統編與營業人快速劃上等號,才會誤以為有統編的發票一定不能領獎,但是像人民團體、私立機構及執行業務者(律師、會計師、記帳士事務所)等有編配統一編號的扣繳單位,就算發票打了統編,中獎還是可以領。
那麼該如何領獎呢?只要攜帶中獎發票(填妥中獎金額、蓋單位章、加註代領人姓名及電話)、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及代領人身分證件,至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全國農業金庫、指定農(漁)會信用部或信用合作社,就能兌領。兌獎若有疑問,也可洽專線:412-8282(手機+02)。
對此有網友詢問:「打了統編沒報帳可以嗎?」,財政部小編回覆:「只要買受人是營業稅法規定的營業人,就是不可以領獎」,也有網友說:「槌心肝... 上次一張1000就這樣飛了」、「原來是這樣!都不知道錯過多少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