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台禪寺。取自Google地圖
駭人聽聞的宗教性侵案,發生在中台禪寺。南投地院一起判決揭露中台禪寺禪修班李姓師兄,在師弟的飲品中摻入俗稱「強姦藥丸」FM2,迷昏後侵犯,且錄影,八天狂犯8次。法官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8罪,重判李男徒刑7年4月。可上訴。
中台禪寺禪修班強制性交、強制猥褻案發生在113年11月10至同年11月26日,李姓男子至「中台禪寺」禪修,盯上禪修班的師弟,8度使用同樣的手法,在師弟的飲品偷偷加入磨成粉的FM2,等師弟昏睡,李男將師弟的褲子脫下、掏出生殖器強制口X、打X槍,且以手機全程錄影,收藏在電腦硬碟。
李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供稱「強姦藥丸」安眠藥FM2,是因自己失眠症,長期在醫院就診並領取安眠藥FM2。
法官為防範偷拍的性影像外流造成被害人二次傷害,依刑法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宣告李男用於作案及儲存影像的藍色iPhone 13手機1支、個人電腦1台、行動硬碟1個全部沒收,避免還原可能。
李男的辯護人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予以減刑,不過,合議庭認為,李男為滿足私慾,利用禪修同誼的信任關係,多次以藥劑犯案,對被害人的生理與心理造成重大而長遠的傷害,犯罪情節嚴重,考量後所判處之刑度已屬寬待,駁回減刑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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