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兇悍,攻擊與傷人事件時有所聞,現在比特犬確定禁養,農委會公告自明(111)年3月1日起將牠列為「禁止飼養與管制輸入動物」,至於目前已飼養的比特怎麼辦?高雄市動保處說只要在112年2月28日辦理申報備查等相關規定就能繼續養。
農委會指出,為了強化比特犬等具攻擊性犬隻飼主管理強度,增訂比特犬及其混種犬(包括美國比特鬥牛犬、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為「禁止其輸出、入及飼養繁殖」。動保處則強調,未來只有完成申報備查的特定寵物繁殖業所屬比特犬可以繁殖,而且繁殖出來的子代就不能再繁殖了。此外,比特犬的飼養、買賣、以及原飼主亡故之後的轉讓都僅限「合法的比特犬飼養者」。值得注意的是未依限申報備查、或違法飼養、買賣、轉讓比特犬,依動保法規定可處新台幣最高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逕行沒入犬隻。
動保處表示,公告生效前就已飼養的比特犬,飼主須在112年2月28日前完成申報備查,取得「合法的比特犬飼養者」、「合法飼養的比特犬」身分。動保處處長葉坤松則補充,比特犬申報備查方式很簡便,只要在各寵物登記站「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註記」就可以。
比特犬因咬合力驚人、攻擊性強,傷害人或犬隻事件頻傳,過去不乏民眾討論究竟是狗的問題還是人的問題?事實上比特犬屬搏擊格鬥犬,天生性格兇猛、好鬥與一般寵物犬或觀賞犬截然不同,在許多國家、地區都被列為禁養犬,雖然比特在飼養上並不需要給予額外的照顧,但也因為牠的護衛血統容易發起攻擊,加上痛覺神經遲緩,與其他犬隻衝突時導致傷亡,一般來說,無論任何犬隻,後天養成訓練仍須飼主給與約束。
另外提醒比特犬飼主,帶愛犬外出需繫妥長度1.5公尺以下的鍊繩,同時替牠戴上透氣口罩,愛狗遛狗之餘,也要看緊荷包,飼主不守法恐吃上罰單,依動保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