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檢察署高雄分署、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外觀。翻攝自高分院官網
姦殺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學生的梁育誌,歷經一、二審及更一審均判死刑,高雄高分院更二審今(1/29)逆轉改判無期徒刑,死者母親悲痛表示「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律師則認為法院僅考量被告「可教化」與人權,忽略被害人及家屬權益,可能造成二次傷害與社會恐慌。
高雄高分院更二審認為,梁育誌犯行手段殘忍、非難性極高,造成被害人家屬巨大痛苦,但本案並非事前預謀或計畫性殺人,而是在犯案過程中導致生命危險,與計畫性或多重殺人案件相比,尚未達必須剝奪生命的「情節最重大之罪」。
法院採信多份精神鑑定及專業意見,認定梁仍具矯治與教化可能性,因此依強制性交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強盜罪判處8年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對此,鍾女生母親拒絕受訪,僅以文字表示「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
律師指出,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僅考量被告可教化與人權,卻忽略被害人及家屬權益,依刑法第77條規定,梁若服刑25年仍有假釋可能回歸社會,恐再次造成被害家屬傷害,也引發社會恐慌。
本案發生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鍾姓女學生獨自從長榮大學台南歸仁校區返家途中,被梁育誌隨機盯上,梁以打結麻繩套住鍾女脖子,強行拖入路旁草叢性侵,過程中鍾女反抗抓咬造成梁受傷,仍不幸遭勒斃。
梁男事後冷血開車載著遺體在台南、高雄間繞行10餘小時,期間使用被害人財物,甚至以其手機抵充加油費,最終將遺體棄置於高雄大崗山區;警方隔日鎖定行蹤,於其住處附近逮捕梁育誌,並在其身上及車內採得血跡與DNA,證據確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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